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近日与贵州省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州省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州省佛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4家单位共同出台了《关于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共同守护好美丽的梵净山、佛顶山、麻阳河三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健全与完善铜仁市范围内三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依法监管职能,共创铜仁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新局面。
该协作机制立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关的管理职能,要求双方对发生在自然保护区内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野生动植物等领域的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方面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为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通讯员 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