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六盘水市司法局:“三变”搭台 激活山村 带富农民
2022-09-16 14:29:34来源:新华社编辑:罗淼责编:赵滢溪

  “以往种地‘靠天吃饭’,收入微薄,只能外出务工另谋生活。如今有法律顾问免费帮我们维护权益,让我们通过‘三变’将土地等资源资产入股合作社发展产业,自己在合作社务工,家门口就能就业挣钱了,手中钱袋子也鼓了,生活也好了。”钟山区木果镇登亨村村民罗明学高兴地说。

  近年来,贵州六盘水市司法局党委持续深化“五联五共”党建工作机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依法维护农户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农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为农民、合作社、企业搭建合作桥梁,全面激活了农村沉睡资源,汇聚了农村分散资金,助推乡村振兴更有劲。

  司法为媒 破解合作社“空壳”

  “前几年我们村的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家中留下老人和小孩,土地荒的比较多,随着‘三变’改革措施落实,我们就想借助‘三变’改革发展特色产业。”登亨村党支部书记樊章友说,登亨村于2016年成立村集体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但许多农户担心土地流转后土地资源被破坏,无法保障个人既得收入等问题,仅有8名农户抱着试试态度参与,年收入为零,合作社面临为“空壳”。

  为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后顾之忧,六盘水市司法局党委大胆探索,小心求证,引进律师事务所开辟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以服务农村推进“三变”改革为核心,免费为农民提供参与合作社、企业“三变”改革项目谈判合同起草、依法决策等“点菜式、订单式”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守好农户合同参与生产、经营“第一道关口”,依法保护农户利益,全面激发农户参与合作社抱团发展的积极性,加入合作社农户增加至382户1951人,合作社“空壳”变“实心”。

  “三变”搭台 企业、合作社、农民“结亲”

  “由企业、合作社负责建设基地发展特色产业,保证产品管护及销售,农民除入股土地分红外,还有务工收入,让村民的生活变了样,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登亨村村委会主任说。

  六盘水市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和登亨村党支部把“三变”改革作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在农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基础上,农民以闲置农房、资金、技术等入股合作社,合作社整合各类资源要素引进大连草莓协会、贵州正旺农业公司合作,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和“订单式种植、养殖”,将700多亩闲置“簸箕地”“鸡窝地”变成了连片的草莓育苗、烤烟种植园,全村284名农户实现家门前就业,农户收入实现年30%递增,先后带动周边200余户农民走上种植、养殖致富道路,人均年纯收入增加5000元以上。

  “企业+合作社+农户+律师事务所” 三方共赢

  六盘水市司法局党委积极帮助登亨村探索创新“企业+合作社+农户+律师事务所”产业发展新模式,联合市律师行业党委,整合律师、法律明白人、公证、司法鉴定、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律师服务团”,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构建企业牵头、合作社搭桥、农户参与、律师事务所护航的产业发展链。2021年,登亨村集体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完成大连草莓协会草莓苗订单120万株,并已签订2022年草莓苗500万株的订单。

  目前,六盘水市司法局以木果镇登亨村为成功样板,不断推动农村法律服务全覆盖,全市共建成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个,乡(镇、街道)级法律援助工作站159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057 个,1093个村(居)都配备了一对一的法律顾问,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全面护航乡村振兴。(王钰灵)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