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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提高居委会“两委”成员补贴标准

贵阳日报2018-09-07 11:05:53

  近日,贵阳市印发《关于调整全市居民委员会“两委”成员补贴的实施方案》,大幅提高居民委员会“两委”——支部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员补贴标准。

  《方案》明确,居委会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每人每月调整为4500元;主任(书记)每人每月调整为4200元;副主任(副书记)每人每月调整为3500元;委员每人每月调整为3100元。

  《方案》明确,主要向居民委员会“两委”成员发放补贴。“两委”成员须为经换届选举产生或经上级党组织任命的支部成员。不含由各区(市、县)选派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薪到居民委员会“两委”工作的人员。

  本次调整,以“基础补贴+绩效补贴”的发放方式实行。参照贵阳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将居民委员会“两委”成员每月补贴的70%作为基础补贴按月发放。每月补贴的30%作为绩效补贴,根据每季度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

  《方案》要求各区(市、县)结合实际,建立居民委员会“两委”成员工作任务清单,实行量化考核,对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居民委员会“两委”成员,扣发当季全部绩效补贴。被区(市、县)级检查通报批评的,扣发当季绩效补贴的30%;被市级检查通报批评的,扣发当季绩效补贴的50%;被省级以上检查通报批评的,扣发当季全部绩效补贴。(记者 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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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岳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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