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整治教师有偿补课现象 举报查实最高奖500元
一些老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收费补课讲的现象曾为家长们所诟病。为了进一步规范全贵阳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净化教育行风,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贵阳市教育局关于有偿补课“三不准”的通知(试行)》精神,贵阳市教育局决定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凡举报教师有偿补课经查实的,举报者可获得200元-500元的奖励。
据了解,此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贵阳市各中小学校严禁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第二,贵阳市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严禁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行动还包括要在贵阳市各区(市、县)教育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成立检查组开展巡查工作,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通过有偿补课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师德考核长效机制,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情况,作为教师师德考核、评优评先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
贵阳市各区(市、县)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举报电话、邮箱(详见报纸),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凡举报教师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200元至500元的奖励。(记者 杨郦晶 来源:贵州都市报)
链接:“三不准”
第一、不准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第二、不准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第三、不准违规兼职兼课或兼职兼课取酬。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