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36种慢性病纳入贫困医疗救助 实际报销将达90%以上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胡楠赟)11月28日,记者从贵州省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水平促进精准扶贫电视电话会议获悉,贵州省将针对罹患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等36种慢性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兜底保障工作,确保贫困患者实际报销比达到90%以上。
数据显示,在全国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占到40%以上,贫困的慢性病患者不仅要承受病痛,还会劳动力丧失,影响整个家庭的生产生活。同时,慢性病病程缠绵、治疗周期长,部分药物受政策限制得不到报销,个人自付费用较高,长期治疗的高额费用开支对贫困家庭来说是难以承受的负重。
2017年7月,贵州省出台了《贵州省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全面开展慢性病救助工作,针对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围绕健康,精准管理、精准治疗、精准保障,有效帮助患病群众控制病情、解除痛苦,有效恢复生活生产能力,减少患病家庭就医支出,从根本上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方案》将通过“四重医疗保障”和“家庭医生签约”,对罹患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等36种发病率高、医疗费用高、严重影响生产生活能力病种的患者,进行系统性、精准化、全方位的救治和保障,切实减少贫困患者就医支出、提高健康水平,有效遏制和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
根据《方案》,贵州省将实现贫困人口慢病门诊和住院报销政策一体化,进一步加大“四重医疗保障”的倾斜力度,确保36种贫困慢病患者实际报销比达到90%以上,且年度自付县级以下(含县级)、市级、省级分别不超过1000元、3000元、5000元。
同时,36种慢病医保门诊和经转诊住院均取消起付线,补偿比例在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相关链接:患以下36种慢性疾病可获救助
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髋、膝)、精神病、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风湿性心脏病、老年性痴呆、心肌病、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肾病综合症、慢性肾炎、强直性脊柱炎、癫痫、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尘肺、高血压(Ⅱ、Ⅲ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宫颈癌、肺癌、神经系统肿瘤、淋巴瘤、肝癌(新农合按病种重大疾病规定治疗周期内除外)、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规范药物治疗除外)、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细胞减少、甲状腺功能减退、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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