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启动专项环境执法行动 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12月11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启动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向未利用地非法排污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行动将持续到2018年1月15日,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案件、投诉举报线索和环保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未利用地环境违法行为,严查向水库滩涂、湿地、溶洞、沼泽地、废弃矿井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为鼓励和引导公众积极举报涉及未利用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掌握有关线索,市生态委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热线12369以及邮箱gyshjzf@126.com,广泛收集投诉举报线索,对涉及的线索问题及时到现场核实调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严格依法查处,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应全面强化未利用地的环境管理,未利用地的开发应符合土地整治规划,经科学论证与评估,依法批准后方可进行。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区(市、县)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达不到相关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和饲草。拟开发为建设用地的,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由所在地区(市、县)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记者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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