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规范 禽类养殖屠宰行为
为规范禽类养殖、屠宰及经营等行为,我市近期开展了禽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形成从养殖源头预防,到禽类产品生产、流通及消费全过程监管的质量控制体系,全力保障禽类产品质量安全。
此次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整改总结3个阶段。其中,11月27日至12月1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为企业自查阶段;2018年1月1日至1月15日为整改总结阶段。
根据整治行动方案,将把活禽及禽产品兽药残留列为监督抽检的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对禽类养殖厂(场)、屠宰场及集贸市场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做出相关要求。辖区内禽类养殖厂(场)、屠宰场及集贸市场等须进行自查,建立禽类进场查验登记制度、禽类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及定期消毒等管理制度,确保出场的禽产品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各区(市、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将严厉打击活禽及禽产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以禽类养殖场、屠宰场、集贸市场及超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违禁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的管理、禽类及禽产品质量检验检疫等重点环节的督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严厉查处。 (吴伟剑)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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