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逐步消化 农村“两违”存量
贵阳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贵阳市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19年年底前逐步消化农村违法占地、违法建房存量(以下简称“两违”存量),建设富美乡村。
根据《方案》,各区(市、县)政府对所辖区域“两违”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底数、查清位置,深化和细化对违建情况的登记、统计,逐项逐村逐户建档立案。区分“两违”的类别、年限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分类处置和消化“两违”存量方案,分别采取拆除、没收、完善手续、暂缓拆除等方式,逐步消化“两违”存量,争取在2019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同时,各区(市、县)要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两违”整治联动机制,全面开展“两违”动态巡查、联合执法,对新增“两违”实行零容忍,及时发现,及时依法处理,做到占地就退、出土就拆。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对易违区域、易违时间点、易违人群实行重点监测,重点加强五千亩以上坝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乡接合部、交通沿线等重点区域管控,确保“两违”零增长。
为引导农民集中建房,《方案》明确各区(市、县)要着眼未来,根据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推进时序,对规划的、保留的村庄,引导农民有序进入集中建房;对需要移民搬迁的村庄,严控新建农房;对需要整合的村庄,统筹划定集中建房点;对已完成村庄布局规划的区域,不再批准分散、单独选址建房。
要通过优先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小康行动计划项目,完善规划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用足用好用活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激励等政策,引导农民向30户以上农民居民点聚集,新增农民居民点,要远离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河流水系等环境敏感地,先进行规划管网建设,保证生活污水妥善处理,再实施村民集中建房。
对城镇规划区内农民的住房需求和保障,要纳入城镇建设统一规划,结合城中村改造和城镇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通过集中安置或货币化安置,及时解决农民住房刚性需求。
《方案》还制定了全面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目标:2018年6月村庄规划编制完成覆盖率达到80%,2018年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肖达钰莎)
五种情况
不予批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1.不符合村庄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的,一律不得批准;
2.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
3.不符合“一户一宅”或用地限额规定的,一律不得批准;
4.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得批准;
5.申请另址新建住房不签订旧宅基地退出协议的.一律不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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