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确定609户企业 为环保税纳税人

2018-03-06 13:18:25|来源:贵阳日报|编辑:罗奇波|责编:陈梦楠

  3月5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目前,我市已将征收排污费的609户企业识别为环境保护税纳税人。

  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应税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按照环保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的规定,4月1日将迎来环保税的首个征期。

  为保障这一全新税种顺利开征,市地税局与市生态委等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包括环保税法宣传、征管档案移交、税源摸底和培训宣传等开征准备工作。去年6月开始,市地税系统除在办税大厅宣传环保税法外,还在对排污企业调研时进行点对点、一对一宣传。近期,市地税局还将在应税企业中进行环保税纳税流程模拟。

  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倒逼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推动经济与环境相协调可持续发展。(白雪)

  来源:贵阳日报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