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志刚在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时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孙志刚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参加内蒙古、广东、山东、重庆代表团审议,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总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深刻阐述了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一系列重大问题,这既是对兄弟省区市的重要指示,也是对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重要指示,是做好贵州工作的重要遵循。贵州代表团和全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紧密结合贵州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贵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孙志刚说,完全赞成监察法草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力挽狂澜,推进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使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其中一个非常大的成就和亮点就是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反腐败。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反腐败斗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非常有必要,非常符合实际,有利于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定会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
孙志刚说,监察法草案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充分体现了“四个意识”,确保了正确政治方向;彰显着强烈的“四个自信”,有利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把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是我们党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生动实践和鲜明写照。监察法草案审议通过后,我们要不折不扣抓好贯彻实施,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持续巩固好贵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者 许邵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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