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2315平台去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逾4800万元

2018-03-16 10:10:55|来源:贵州日报|编辑:罗奇波|责编:陈梦楠

  3月15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2018贵州省旅游消费调查启动仪式在贵阳举行。省工商局发布的2017年度12315平台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17年,全省受理投诉和举报数量增长较快;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71.76万元,同比增长73.72%;商品类消费投诉仍是整个投诉的重点,其次是服务类消费投诉。

  报告显示,2017全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投诉举报信息化网络平台,共记录消费者来电、来人、来函14333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33080件,同比增加30%。其中咨询118937件,占来电总数的82.98%,比去年同期增加26412件,同比增长28.55%;投诉17632件,占来电总数12.3%,比去年同期增加4948件,同比增加39.01%,涉及争议金额1.8亿余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71.76万元,同比增长73.72%;举报2783件,占来电总数1.94%,比去年同期增加1201件,同比增加75.92%,涉案案值共311.26万元,罚没金额71.14万元。

  在投诉方面,统计数据显示,商品类消费投诉为10141件,占整个消费投诉案件的57.51%,仍是整个投诉的重点。其中,交通工具、其他商品和通讯产品位居商品类投诉排名前三位;服务类消费投诉为7491件,占整个消费投诉案件的42.49%。从投诉涉及金额来看,挽回经济损失金额较去年同比略有增长,增幅达到73.74%。不同额度的投诉指标呈现不同的变动趋势。其中,5百元以下的小额投诉所占比重仍位居首位,共受理13141件,占投诉总量74.53%。在举报方面,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商品类消费举报为1503件,占整个消费举报案件的54.01%;服务类消费举报为1280件,占整个消费举报案件的45.99%。在咨询方面,2017年,全省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18937件,占受理总量的82.98%,较去年同比增加了28.55%。(记者 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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