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5万!贵州第二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这样安排
6月22日,记者从贵州省民宗委网获悉,民宗委发布《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此次中央资金分配金额总计10165万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衔接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并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制和公示公告制,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转账核算,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将资金及项目信息录入“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并将项目安排情况报市(州)汇总。分配给贫困县(包括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资金(涉及个人补贴的资金除外),按有关规定,由县统筹整合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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