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贵州省上调城乡低保平均标准
贵阳晚报  2019-02-18 10:55:56

  贵州省民政厅、财政厅和扶贫办近日联合制定《贵州省2019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至615元/月、4103元/年,6月底前兑现。

  据悉,调整后的城乡低保新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预计全省有200多万城乡低保对象受惠。这是2007年以来,我省连续第13年提高城乡低保平均标准。

  《方案》明确,今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继续划分为三个档次,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以及贵安新区继续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提标后,今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至615元/月,较去年平均增幅3%;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至4103元/年,较去年平均增幅5%。

  《方案》要求,各地要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核查,严格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健全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和低保对象认定办法,精准认定低保对象,拓宽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途径,落实低保渐退机制,确保今年6月底前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并补发今年1月至5月新老补助水平之间的差额。

  根据《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到2020年,我省城镇居民低保平均标准将达到645元/月以上,农村居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4300元/年以上。(作者 曾秦 鞠平)

编辑:周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