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作者从贵阳市残联获悉,2019年残疾人就业年审已经开始。超期不审的单位,将被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按照规定将全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年审就是审查上一年度残疾人用工情况,2018年审查2017年的,2019年审查2018年的,以此类推。”贵阳市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部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要按在职职工比例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未安置或安置达不到比例的,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
据介绍,办理年审的业务单位为各机关、单位、企业所在地的区(县)级残联,本次年审将于今年4月30日结束。
其中,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不用参加年审,直接到所在地的区(县)级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已安置但未达到安置比例的,先到区(县)级残联年审,根据年审结果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残保金;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比例的,先到区(县)级残联年审,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交申请。超期不审将被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将全额征收残保金。
残保金计算公式: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作者 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