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留芬:总书记的话 打动了我们的心窝
2018年,党旗高高飘扬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征程上,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意气风发、步履铿锵,撸起袖子加油干,迈开步子加快赶,留下一个个令人难忘的精彩瞬间。
从今日起,本报将陆续刊发来自一线的报道,分享我省基层一线共产党员的温馨记忆,共同感知他们在脱贫攻坚关键之年夺取决定性胜利的奋进激情和昂扬斗志。
看着让村民们富裕起来的“人民小酒”,余留芬满怀憧憬。
“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2018年的最后一天,听到习近平总书记新年贺词中这句话语,余留芬和村民们一下子觉得心里涌起暖流。
“总书记的话,深深打动了我们,2018年,我们过得很充实,走得很坚定。”作为盘州市淤泥彝族乡岩博村联村党委书记、岩博村党委书记,余留芬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深度贫困地区带领村民脱贫攻坚的优秀代表。
“那一瞬间就感觉到所有的艰辛都融化在幸福之中。这是一种幸福,更是前进的动力。”回忆在人民大会堂领奖的时刻,余留芬满满的幸福感。
站在岩博酒业新建的厂房前,让人不禁感慨岩博村发展的日新月异。2001年,余留芬接任岩博村党支部书记,当时,村集体账面上不但没有一分钱,还欠着几万元的债,人均收入不足800元,不通路、不通电、不通自来水。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边远小村寨,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奋斗,创造了2018年人均纯收入2.26万元的“传奇”。
除了带动本村的百姓奔小康,余留芬还联合周边的鱼纳、苏座两个贫困村组建岩博联村党委,两个村的所有村民都享受岩博村的同等待遇,人均在岩博酒业入股3000元,成为股东,分享岩博酒业发展的红利。除此之外,岩博村还指导鱼纳和苏座,布下连片的刺梨和林下经济作物。
除了带动本村的百姓奔小康,余留芬还向周围的村抛去了“橄榄枝”,联合了周边的鱼纳、苏座两个贫困村组建岩博联村党委,两个村的所有村民都享受岩博村的同等待遇,人均在岩博酒业入股3000元,成为股东,分享岩博酒业发展的红利。除此之外,岩博村还指导鱼纳和苏座,布下连片的刺梨和林下经济作物。
联村的合力,让两个贫困村不再“等靠要”,每个人都找方向、想办法、谋出路,脱贫致富不甘落后。
除了联村,岩博村还依托酒产业的前端产品——高粱,“撬动”更多的村产业发展。在盘州市的淤泥、鸡场坪、普古、大山等乡镇,今年年初种植下了酒用高粱2万亩,且全部与岩博酒业签订收购合同。
如今,岩博的扶贫模式,已经从传统的“输血式”,真正转型为创造条件让村民自食其力的“造血式”。岩博村形成了以岩博酒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延伸到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加工业等多个产业,构成了一个良好的酒业经济循环链。村民们平时在公司上班领工资,年底还有利润可分,真正实现了创业增收梦、生活致富梦。
去年7月1日,省委对500个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和1000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进行隆重表彰,余留芬获评“全省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
去年12月18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余留芬荣获“改革先锋”荣誉称号,获授“改革先锋”奖章。
“‘改革先锋’的荣誉,对我既是鼓励,更是鞭策,我将牢记使命与职责,带领大家继续拼搏奋斗,力争把岩博打造成为全域旅游精品村、全面小康示范村、乡村振兴样板村。我们的产业基础其实已经打好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做好顶层设计、产业链的规划、加强产品品质保障和品牌打造。所以,下一步,我们岩博酒业将继续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村企融合为抓手、以振兴发展为目标,按照‘立好一个振兴规划、建成一个产业园区、建设一个生态景区、完善一套产业链条、建好一个产业基地’的标准,建设一个更加美丽的岩博村、更加充满活力的岩博酒业。”余留芬说。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