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 给我这样的“礼物”

2019-03-11 10:52:00|来源:贵州日报|编辑:孔令娟|责编:陈梦楠

  不知不觉,我离开那个隐藏在乌蒙高原大山深处的小山村已经一年了。

  2016年3月,我由贵州电网毕节供电局下派到毕节市纳雍县锅圈岩乡治安村驻村。2018年2月,驻村任务结束,我回到城市,回到原来的单位,但是两年乡村生活养成的习惯,成为那片土地带给我的“礼物”,至今如影随形。

  第一个“礼物”是节水成癖。

  治安村水源严重缺乏,刚到村里时,我临时栖身在原治安小学因搬迁而闲置的老师宿舍。旁边有一个废弃的水池稍加修缮,可以勉强蓄水,虽然从水池里流出来的水常常夹杂着青苔和不知名的水生物。后来因为几公里外的引水处水源枯竭,水池里也就少有水迹。只有在下雨时才有望蓄上一池或半池水,虽然看上去有些脏兮兮的,但在无处找水的时候,也就不管不顾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后来与村民混熟了,他们好心地利用晚上的时间为我蓄水,第二天通知我去提水。虽然距离不近,但有水可用对我来说已经很满足。

  水来之不易,我只有节省地用,蒸饭的甑脚水集中起来洗碗涮锅,洗脸水要经历洗脚和拖地后才算完成水的使命,脏衣服只有回县城时带回家清洗。

  后来经过多方努力,水务部门答应帮助村里修建小水库及铺设供水管道。可惜在我离开时这些计划还没有落到实处。乡亲们与我相约水通到家门口时回去痛快喝一顿,我也很期待这个时刻早日到来。

  两年的时间,视水如金,让我回到城市后依然节水成癖,改不了,我也不想改。

  第二个“礼物”是小气抠门。

  驻村之前,我虽无仗义疏财的豪气,但自以为还不算吝啬,隔三岔五邀上朋友聚会一下是常有的事。

  驻村后我发现,治安村的贫困程度远非我在此前从公路沿线走马观花看到的还过得去的情景,在公路的背后,星星点点散居在大山深处的村民生活境况之艰辛,远远超出我的想象。

  我见到贫困家庭的子女为了一点必需的学习用具而父母无能为力时,常常几十上百元地资助一下。到后来,面广人多,我只好减至一二十元。看似微不足道的帮助,却令孩子们欣喜不已,家长也感激不已。我想起还没来驻村时,在县城与朋友们聚会吃吃喝喝,一次就是三五百元,实在是一种不必要的浪费。我们少点一个菜,就可以帮助一个孩子购买一个学期的学习用具。由此,我一改之前“买买买”的习惯,也不爱和朋友聚会了,省下的钱,能多帮一点是一点。我还劝朋友“消费降级”,一起帮助村里的孩子。朋友说我驻村之后,变得小气了,抠门了,但是我的心里却更踏实和满足了。

  两年里,我利用工作关系,帮助村里协调解决了低电压问题,让村民用上了放心电;我和其他村干一起,积极引进产业,帮助村民把钱袋子鼓起来;我发起成立“光明助学基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上学;我义务开设毛笔书法培训班,免费为孩子们提供笔墨纸砚……驻村结束后,我多次回到村里,我感到我的心还在这里。而两年乡村生活的锤炼,成为生活给予我的特殊“礼物”,让我珍惜,也让我感恩。(作者 李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