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贵州省新增减免所得税近4亿元
今年年初,我国再次大幅放宽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条件,加大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贵州省税务局认真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优惠新政,一季度实际减免企业所得税7.45亿元,户均减免税额2.01万元,新增减免3.98亿元。
2019年年初,国家将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标准进一步调整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提高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力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税负为5%;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税负为10%。
不断扩宽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大幅提升的减免税力度给更多的企业带来更大的实惠。“公司资产总额4445万元,以前享受不到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赫章县夜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姚文升告诉记者,今年普惠性税收政策执行以来,资产总额标准放宽到5000万元以后,公司成为税收优惠对象,一季度享受到7.92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减免,而新政实施前公司要缴纳9.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据了解,扩围后贵州省一季度新增享受优惠的企业为2423户、占比为6.55%,新增减免税额为3.98亿元,占比为53.48%。(作者 黄军 刘显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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