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待遇 表彰奖励!贵州要这样提升"社工"地位
5月9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网获悉,贵州公开征求“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明确在落实薪酬、优先提拔、加大表彰奖励等方面,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
记者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告上看到,实施意见征求稿明确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总体要求,明确要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关于如何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工作,意见指出,要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体工资水平,制定并适时调整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指导标准。
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力度上,意见明确,要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现有表彰奖励范围,鼓励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基金,对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行奖励。
在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方面,落实《贵州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20)》要求,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优质的专业服务,赢得群众认可,提升专业形象。
此外,意见指出,要关心艰苦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发展。对录(聘)用到艰苦地区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在提拔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任)时优先予以考虑。对在艰苦地区服务满两年报考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自愿长期留在艰苦地区工作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当地政府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协助解决其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事宜。(作者 应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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