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开双臂迎世界 对外开放谱新篇 ——写在2019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即将召开之际

2019-07-17 15:17:4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周文进|责编:陈梦楠

      国际在线贵州消息:7月22日至7月26日,2019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将在贵安新区举行,它会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迎接来自世界各地的嘉宾。

  作为贵州省委省政府交予新区承办的一项重要涉外活动,成功举办了十一届的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已成为全省以及贵安新区彰显对外开放新风采、展示后发赶超新动能、牵手世界新舞台的重要窗口和平台。

  2019年7月16日,仲夏之夜的贵安数字经济产业园灯火绚丽,一街之隔的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永久会址流光溢彩。这是花溪大学城亮化工程一期所展示的成果。夕阳与光影牵手,明月陪伴也别有风味。在光与影的交相辉映中,2019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近了……光影迎贵客,黔中更多彩。在光影的幻化变迁中,已经成功举办了11届的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就像快速播放的胶片,将那一段段美好的时光和笑容,不停地在脑海中回放。

  自2008年第一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举办以来,在我国外交部、教育部、贵州省委省政府及各方共同努力下,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历经十一年发展,已经由一个单一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拓展为以教育合作为主体的人文交流重要平台,不仅规模和层次持续提升、成果不断涌现,而且还成为中国与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合作、互学互鉴、合作共赢的坚实“桥梁”。

  2018年11月,在第二十一次中国-东盟领导人峰会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写进了《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也写入了《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各国表示,愿意通过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等平台,加强教育创新和学术交流。

  作为贵安新区扩大开放的“桥头堡”、提速发展的“排头兵”,贵州扩大和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战略引擎,贵州省“1+8”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之一,自2016年3月封关运行以来,贵安综保区(电子园)紧紧围绕“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重要指示精神,精心策划、匠心打造,中国南方大数据中心雏形初现,以大数据为引领的优质产业加速集聚,开放开发的新态势已初步形成。

  今年4月,中日青年企业家(贵州)项目对接洽谈会暨签约仪式在贵安新区举行,为中日青年企业家搭建了很好的交流合作平台。参会嘉宾打破语言障碍,围绕智能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数字经济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进行交流沟通。洽谈结束后,贵安新区分别与金科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安恒永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Newtouch eland Co LTD、日本Pivotal Telecom Service株式会社集团签署合作协议。

  据了解,为破除制约发展的障碍,贵安新区积极开创大开放格局,依托审批服务云平台,着力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一窗通办”,深入实施“六个一批”证照分离改革新模式,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为98项,审批提速80%以上,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2018年,贵安新区对外贸易量质齐升,引进外资稳步发展,服务贸易取得突破,完成进出口贸易总额24.8亿美元,服务贸易总额7.44亿美元。此外,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招商引资也是对外开放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之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支撑。

  2015年,贵安新区签约项目84个,总投资额1315亿元;2016年,贵安新区全年新引进500强企业9家,引进项目128个,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207亿元;2017年,贵安新区引进500强企业2家,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132.8亿元;2018年,贵安新区产业大招商引进项目71个,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141亿元。

  站在新时代发展的新起点,贵安新区正迈着先行先试的豪迈大步,以前所未有的开放姿态,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文 李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