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泽民生 “统”出新天地 ——贵州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助推良性发展
2014年7月,贵州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正式实施,实现政策制度、经办规程、信息系统、基金管理“四统一”。5年来,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实现了质量提升、保障有力,取得显著成效。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统”出一片新天地,开启良性发展、行稳致远新局面。
六盘水市曾是一个重要的以工矿业为主的城市。2013年,该市工伤保险当期结余-17%,资金缺口严重,工伤职工待遇难以落实。事实上,市级统筹模式下的贵州工伤保险,2013年时的整体情况是:全省享受待遇人数比2009年增长59%,而当期基金结余同比下降50.4%。部分市州当期结余为负数,基金已难以自求平衡,加上各地同类企业不同费率,工伤职工待遇标准差异等,矛盾已十分突出。
问题出现了,该怎么办?贵州省把出路锁定在提高统筹层次上,下决心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选择省级调剂金模式相对简单,推动阻力也小,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省人社厅副厅长谢丹青说,“经过深入研究分析,我们认为统收统支才是方向,因此下决心实施统收统支的省级统筹改革。”
由市级统筹到省级统筹,怎么“统”?省人社厅最终确定了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经办规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基金管理的“四统一”方案。
“四统一”中,核心问题是如何做到统收统支。我省建立了基金上解、分级管理模式。省级集中管理基金、地方实行预算管理,市州只设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不设财政专户。基金征缴按月上解省级专户管理,支出的各项费用按月逐级下拨,在市(县)支出户上预留两个月周转金。每年度,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级下达各地工伤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算,各地未完成基金预算任务形成的基金缺口,一律由同级财政弥补。
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是一项系统的改革创新工作,既有统筹前分散在各地的不同问题,也有新的管理方式带来的变化。省人社厅坚持问题导向,抓实“三关键”推进省级统筹强基固本。
抓实系统建设和经办运用。把信息系统的部署使用作为实施省级统筹的重要抓手,在较短时间内部署上线,形成“四横三纵”的信息系统模式,即同级横向确保认定、鉴定、经办与协议机构的信息共享,纵向确保省、市、县三级管理的互联互通。“最深切的体会是,没有统一的信息系统,就没有省级统筹。”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负责人说。
抓实工作调度和队伍建设。省人社厅多次召集专题调度会议,实行包保责任制,跟踪政策落实情况。针对基层基础薄弱的实际情况,举办多期业务培训班,对工伤保险队伍及外聘医疗专家进行培训,形成认定、鉴定、经办协同工作的良好局面。
抓实政策完善和制度健全。在《贵州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省人社厅又陆续出台20余个配套文件,对费率确定、基金征缴、工伤认定等方面各个环节进行明确和规范,构建起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一整套政策制度体系,使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实现了统一标准、有章可循。
2016年8月,道真自治县一名职工在煤矿井下作业时受重伤,医治1年后身亡。医治期间工伤保险报销110万元,身亡后一次性丧葬补助70余万元,2名遗属抚恤金每人每月1000多元。经办人道真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胡新华说:“实行省级统筹后基金支付能力强、有保障。省级统筹已真正成为企业的‘风险分散器’,职工的‘权益护身符’。”
实行省级统筹5年来,我省工伤保险实现质量和效益双提升。截至2018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升至24.2亿元,可支付月数23个月。基金盘子变大,互济能力增强,工伤保险大数法则得以充分体现。落实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以来,全省平均费率下降46%,为企业减负超过10亿元。同时,工伤职工的权益得到了更好保障。
“一升一降一保障”,这是我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运行稳健、效益提升、抗风险能力增强的真实反映。“四统一”后完善的管理制度使不合理支出被有效控制,工伤职工合理的待遇不但没有降低,相反得到更好的满足。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公司一名职工,20多年前因工伤导致高位截瘫,被鉴定为二级伤残。实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他享受的待遇中,每月增加了1000元的成人尿垫费用,这更好地解决了该职工的实际困难。
贵州还通过建立工伤事故快报和就医通知书管理制度,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员“垫资”和“跑腿”难题,让工伤职工实现了跨参保地直接结算。
工伤保险“四统一”,“统”出一片新天地。目前,我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正走在良性发展、行稳致远的轨道上。(作者 陈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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