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节能“双控”指标优于全国 为“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近日,从贵州省统计局网站获悉,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2018年分省(区、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等指标公报》数据显示,贵州节能“双控”指标优于全国,为“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公报》公布2018年全国省(区、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能源消费总量增速”“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电耗”降低率指标。
《公报》“初步核算,2018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3.1%,能源消费总量增长3.3%”。
其中,贵州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5%”,全国排名第一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能源消费总量增速1.9%”全国排名第八位,较全国能耗增速慢1.4个百分点;“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电耗下降1.88”,全国排名第二位。2018年贵州节能“双控”指标优于全国,为“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居全国第一位,较2017年上升1个位次;能源消费总量增速居全国第八位,较2017年上升5个位次)。
磷化集团生产加工车间
“十三五”以来,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把节能工作作为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强化各项考核措施,促进节能降耗工作进展顺利,为推进贵州省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上台阶做出贡献。
附件:2018年分省(区、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等指标公报
地区 |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上升或下降(±%) |
能源消费总量增速(%) |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电耗上升或下降(±%) |
北 京 |
-3.82 |
2.6 |
0.42 |
天 津 |
-1.54 |
2 |
3.18 |
河 北 |
-5.89 |
0.3 |
-0.08 |
山 西 |
-3.23 |
3.2 |
1.73 |
内蒙古 |
10.86 |
16.7 |
9.72 |
辽 宁 |
-1.15 |
4.5 |
2.01 |
吉 林 |
-2.56 |
1.8 |
2.22 |
黑龙江 |
-2.76 |
1.8 |
0.21 |
上 海 |
-5.56 |
0.6 |
-3.71 |
江 苏 |
-6.18 |
0.1 |
-1.08 |
浙 江 |
-3.72 |
3.1 |
0.99 |
安 徽 |
-5.45 |
2.1 |
2.87 |
福 建 |
-3.41 |
4.6 |
1.14 |
江 西 |
-4.76 |
3.5 |
1.61 |
山 东 |
-4.87 |
1.2 |
2.43 |
河 南 |
-5.01 |
2.2 |
0.29 |
湖 北 |
-4.32 |
3.1 |
2.84 |
湖 南 |
-5.12 |
2.3 |
2.38 |
广 东 |
-3.38 |
3.2 |
-0.64 |
广 西 |
-3.05 |
3.5 |
10.38 |
海 南 |
-1.32 |
4.4 |
1.36 |
重 庆 |
-2.52 |
3.4 |
5.45 |
四 川 |
-4.06 |
3.6 |
3.32 |
贵 州 |
-6.54 |
1.9 |
-1.88 |
云 南 |
-4.8 |
3.8 |
0.1 |
西 藏 |
|||
陕 西 |
-4.88 |
3 |
-1.49 |
甘 肃 |
-1.97 |
4.3 |
4.15 |
青 海 |
-2.88 |
4.1 |
0.28 |
宁 夏 |
2.85 |
10.1 |
1.74 |
新 疆 |
-4.04 |
1.8 |
2.65 |
(不含西藏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