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牛荣获贵州省十大优质特色畜产品

2019-12-11 11:25:0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周文进|责编:陈梦楠

  近日,“贵州省十大优质特色畜产品”“贵州省十大优质特色禽产品”在2019年畜牧产业发展技术培训班上揭晓并授牌,安顺关岭牛荣获贵州省十大优质特色畜产品,成为安顺唯一获奖的畜类产品。

  据介绍,为打造全国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大省,贵州迅速建成了数量充足、质量优良、购销便捷的优质特色畜禽产品供给体系。在此基础上,省畜牧兽医学会邀请省养猪行业协会、省牛羊产业协会、省禽业协会组织开展了2019年“贵州省十大优质特色畜产品和十大特色禽产品”评选活动,最终评选出“贵州省十大优质特色畜产品”和“贵州省十大优质特色禽产品”。

关岭牛荣获贵州省十大优质特色畜产品

颁奖现场 摄影  胡彪

  据了解,关岭牛(又称关岭黄牛,盘江牛)是国家级重点保护的78个地方畜禽品种之一,是全国优良地方品种,1982年纳入《中国畜禽品种志》,主要分布于关岭自治县等19个县(区、市)。关岭牛毛色以黄色居多,深黄有近于红毛者,浅黄中最淡者为草黄;次为褐色与黑色,眼圈、唇周围、下腹及四肢内侧毛色一般较淡。头中等大小,额宽平,鼻镜宽大,口方平齐。角短,角形多为“萝卜角”或“鹰爪角”,有的角基部能摇动,故有“响铃角”之称。公牛一般体重375㎏,母牛一般体重310㎏;公牛体高一般120cm,母牛体高一般112cm;公牛体斜长137cm,母牛一般为体斜长127cm;母牛头清秀,公牛头宽短;公牛肩峰特别发达,一般高出背线10-15cm(个别可高出18cm),峰型分为高峰型和肉峰型;母牛肩峰平缓,一般胸较深而略显窄。荐部较宽,尻部多倾斜。2016年,该县已成功申报“关岭黄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关岭牛”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关岭牛荣获贵州省十大优质特色畜产品

已成规模的关岭牛养殖场 摄影 杨展凌

  关岭自治县花江牛市于1644年建立,迄今已有373年的历史,1986年被国家商业部命名为“全国四大牛市之一”(全国四大牛市:贵州关岭花江牛市、广东佛山市三水耕牛市场、安徽省枞阳县姚王集牛市、湖南邵阳龙溪牛市)。上世纪八十年代,山东、河南、云南等20余省的客商争购关岭牛,曾创造每年外销15万多头的记录。由于外地客商纷纷涌入,一般以地名命名为关岭牛,逐渐形成了关岭牛的这个称谓;关岭牛主产区在关岭县。关岭牛主要分布于北盘江流域19个县(市、区),总存栏120万头,中心产区位于关岭县,存栏17.9万头。加之有关部门和当地群众习惯以产区命名,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逐渐形成了“关岭牛”这个在行业中叫得响的统一称谓。关岭牛是贵州省“四大黄牛”(关岭黄牛、威宁黄牛、黎平黄牛、思南黄牛)之首。关岭牛以其“五高一低”的特点(繁殖率高、屠宰率高、出肉率高、氨基酸含量高、蛋白质含量高、脂肪含量低),加之关岭牛独特的生活环境,塑造了“关岭牛一生鲜草、一身好肉”的良好肉牛品牌。

  自2016年以来,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立足“关岭牛”品种优势,抢抓机遇,顺势而为,提出了关岭牛三年振兴计划、关岭牛“牛”起来行动计划等政策措施,将关岭牛产业打造成该县脱贫攻坚的主导产业,全力打造关岭牛养殖基地、牧草基地、文化体验及屠宰加工园区、品尝展销餐饮店、线上线下展销平台等一批项目,打造现代农业关岭牛样本,促进关岭牛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发展。

  截至目前,该县“关岭牛”存栏17.9万余头,2019年第一季度出栏1.35万头。三年来,农户自建圈舍11.93万平方米,建成关岭生态畜牧业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成1200头核心牛场1个、冻精站1个、500头以上规模养牛场15个、1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20个,成立草业公司3家,饲料加工合作社2家。关岭县不断优化利益联结机制,扩宽农民的增收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在关岭牛养殖过程中,不断优化公司、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等主体组合方式,探索出了“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户”“五户联保”“政府+公司+农户”等养殖发展模式。(文 胡彪)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