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与7个帮扶城市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
在贵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程中,有一股力量,因凝聚东西部的山海深情而格外耀眼,为贵州脱贫攻坚决战注入强大动力。
2019年,是贵州脱贫攻坚决战之年。155万农村贫困人口亟待脱贫,33个贫困县还未脱贫摘帽。要彻底撕下贵州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标签,必须只争朝夕,齐心协力啃下“硬骨头”、全力以赴打好“冲刺战”。
2019年,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重要指示精神指引下,贵州紧紧抓住东西部扶贫协作机遇,坚持聚焦精准、完善结对、深化帮扶,以专班化、项目化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迈上新台阶——
一年来,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贵州党政代表团分别于7月、9月、11月先后赴上海市、浙江省与江苏省、广东省学习考察,并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交流;8月底9月初,省政府主要领导率队赴山东省、辽宁省等地开展扶贫协作交流。
从5月起,上海市代表团、辽宁省代表团、浙江省代表团、广东省党政代表团先后到我省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交流。双方党政主要领导率团对接交流,召开联席会,签订相关协议,及时解决扶贫协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深入推进帮扶工作不断注入新动力。
一年来,资金支持持续增长。在贵州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东部帮扶省市倾力帮扶。截至2019年10月,7个帮扶城市共投入财政帮扶资金32.8亿元,超计划21.07%,实施各类项目1281个。其中,近60%的资金投入深度贫困地区,助力贵州攻克深度贫困“堡垒”。
一年来,人才交流全面推广。截至2019年10月,829名党政干部、4140名专业技术人才在东部帮扶城市与贵州之间流动。各帮扶省市全面推进“组团式”帮扶,在贵州打造教育医疗“组团式”帮扶试点176个,东部城市90家三甲医院、50家三级中医院携手贵州66个贫困县医院、64家中医院。
一年来,产业合作纵深突破。截至2019年10月,85个贵州绿色农产品旗舰店和展销中心在对口帮扶城市设立,开展23场农产品品鉴会或推介会,14.04万吨“黔货”销往各帮扶城市,销售总额32.42亿元,各帮扶城市在贵州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达290个。
同时,建立330个扶贫车间带动贫困人口11663人;314家东部企业入黔,实际投资额178.31亿元,带动9929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广药集团用98天时间推出“刺柠吉”等产品,越秀集团用78天时间推出核桃乳等系列产品,贵州脱贫攻坚产业合作伙伴越来越“大牌”。
一年来,劳务协作精准有效。2019年前三季度,7个帮扶城市帮助贵州1128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转移到帮扶省市就业,超协议计划266.27%;通过引进企业或扶贫车间实现就近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60015人,超协议计划47.48%。
一年来,结对帮扶全面拓展。截至2019年10月,贵州2713个深度贫困村与东部发达城市帮扶结对,占全省深度贫困村总数的98.2%,结对帮扶从市与市、县与县向乡镇、贫困村延伸。
“这在世界上只有我们党和国家能够做到,充分彰显了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必须长期坚持下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东西部扶贫协作所展现出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方案”,正在贵州大地生动演绎,加快改变贵州贫困落后的面貌。
同时,我省不断探索完善扶贫协作新机制,开辟了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扶贫协作新格局。
省、市(州)、县(区)三级成立东西部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市县建立“本地干部+挂职干部”协作同管工作模式,形成上下协调联动、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网络,建立高效组织领导构架,有力保障有关工作推进和责任落实;
率先在全国提出要实现东部帮扶资源与深度贫困村、贫困县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结对帮扶全覆盖,结对双方签订帮扶协议,推动乡村产业开发、农旅资源培育、基础设施改善、致富带头人培训、教育医疗“组团式”帮扶,拓展和丰富结对帮扶内涵;
2019年,我省进一步出台《贵州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更加高效、规范、安全;
将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纳入对市县两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市县交叉或第三方评估方式,每年组织对全省有东西部扶贫协作任务的8个市州、66个携手奔小康县进行考核。
走过23年探索与实践,东西部扶贫协作战略正在贵州不断丰富与升华。
山海倾情,决战脱贫;
协作有期,合作无限。
在这场必须按时高质量打赢的脱贫攻坚战中,东西部扶贫协作用资金、技术、人才为贵州输入“攻坚密码”;在实现全面同步小康、实施乡村振兴中,东西部扶贫协作打下的坚实基础,将为贵州携手东部地区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源源不断输入新活力。(记者 李中迪)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