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医保局“五办”服务暖人心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清镇市医保局推行医保“五办”服务,保证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推行“网上办”服务。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先登记、后缴费”的原则,在疫情防控期间,清镇市医保局通过微信、QQ邮箱等方为城乡居民提供参保登记、参保信息修改、参保登记信息推送等服务。
推行“电话办”服务。对外公布各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服务电话,及时为参保群众提供医保政策咨询服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及撤销等业务,方便群众享受联网医院直接结算。对在清镇市县级医院就诊的省外、市(州)参保患者,主动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帮助患者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实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推行“就近办”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慢性病申报和认定,由所在乡(镇、社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市合医办审批和打印慢性病卡,并由乡(镇、社区)医保经办机构转给申报人,待疫情结束后再集中补交纸质申报资料。
推行“邮寄办”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确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医保服务事项,可先电话咨询医保经办机构后选择邮寄方式,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邮寄办理。
推行“预约办”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网上、电话、就近、邮寄等均不能办理的医保业务,参保群众可与医保经办机构预约办理事项,必须配戴口罩,并经过体温检测后方可入场办理业务。
据悉,自1月24日以来,清镇市医保局通过微信、QQ邮箱、电话等方式受理参保登记2046人,办理信息修改212人,推送参保信息567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31人次,受理群众来电咨询700余件,受理慢特病申办1件,预约办服务2件。参保群众通过网上办理缴费业务5677人,缴费金额141.93万元。(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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