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凤岗:迎来致富的“春天”
国际在线贵州消息:对于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官寨乡北面的凤岗村而言,今年的“春天”来得格外的早。从2月份开始,凤岗村干部、群众在田地间劳作的身影繁忙而有序,构成了一幅幅春日里播种希望的美丽画卷。
村民在地里种植中草药 供图 毕节日报全媒体中心
4月28日,在阳光的映照下,大片经过翻整的田地弥漫着泥土的香气,村民们两个月前抢种下的博落回、头花蓼等中药材,正成片成片地从铺好的白膜中翻腾而出。
在凤岗村中药材种植基地,村民田文群和黄成美正在刚刚铺好的白色地膜上凿开一个个小孔,将中药材博落回种苗补种于小孔中,再浇上水……田文群家里有2.5亩土地,全都流转给村里种植博落回、头花蓼等中药材。“孩子都在外省务工,我把土地流转出去给村里种中药材,每年共有750元流转费,自己在基地务工每天有100元收入,加上家里养的鸡,收入比往年种苞谷洋芋强。”田文群乐呵呵地说道。
凤岗村具有独特的气候、土壤条件,无霜期较长,昼夜温差大,适合中药材生长。2018年底,在村“两委”的指导下,该村进行大胆尝试,开始因地制宜探索种植中药材。经过一年多的发展,目前该村已试种博落回、头花蓼等中药材500余亩,覆盖了凤岗村沙田、老寨子、箐脚、良子、丫口、向阳、龙井等7个村民组,涉及168户农户。村里还联系到了黔南伟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启了订单经营。
订单生产让凤岗没了后顾之忧。为规范种植,凤岗村成立了织金县凤栖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帮助农户稳定增收。合作社负责人李俊介绍,黔南伟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派技术员驻地进行指导,年底将全部实行定价回收。
脱贫攻坚,短期靠政策,中期靠就业,长期靠产业。作为官寨乡较为边远、贫困的乡村,凤岗如何在兼顾政策的同时,在产业扶贫上因地制宜做足文章?这是凤岗村驻村帮扶干部熊江一直思考的问题。
熊江作为一名新闻媒体工作者,看过很多地方的特色产业和致富门路,他想把好的产业引进来,比如说:种茶、种百香果等,但大多“水土不服”。2018年12月,熊江通过深入调研、查找资料,在请教了很多农科专家后,他认为凤岗村可以发展中药材产业,以此带领村民脱贫致富。于是,他与其他驻村干部、村委会成员组织村民代表外出参观学习,开阔视野,提高发展中药材的信心,同月,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该村邀请了毕节市农科所专家对全村土地进行了检测,发现大部分土壤适合种植根茎类中药材。
凤岗村“两委”多次召开会议,大家围绕“种什么、何处种、谁来种、谁出钱”展开了热烈讨论,前三个问题很快落实了下来。近几年,织金县很多农村种植专业合作社,不但有经验,有的还注册了商标,收入挺不错,如果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应该可行。
然而,村里要大规模种植中药材的消息一经传开就炸开了锅。年过六旬的黄成美首先提出质疑:“种苞谷是祖祖辈辈留下来的,我种了几十年了,种起来简单,投入也不高,苞谷耐旱又容易储藏,还可以拿来喂鸡喂猪,中药材又不能当饭吃。”
村“两委”多次组织召开群众会,耐心给村民做起了思想工作,为大家算起了经济账:“种苞谷能解决温饱,但不能致富。村里自然条件好,种中药材产值更高。”“你们把土地拿出来入股种中药材,每亩地一年就有300元收入,还可以就近在基地务工,又能赚钱又能照顾家。”
“我们的目的就是让村民增加收入。”谈及当时流转土地的困难,凤岗村党支部书记孙忠礼记忆犹新,要想改变传统种植模式,只有党支部率先探索出一条“路子”,才能打消群众的顾虑。“我拿出5000元做试验,成功了就带领大家伙种植中药材,失败了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在孙忠礼的带动下,村班子成员以及官寨乡联系该村的领导共7人,每人以5000元资金入股合作社。
看见村干部们实实在在的行动,不少村民转变了观念,杨兴林就是其中一个,他主动把自家6.5亩土地流转出来种中药材。“每年有固定的土地流转费近2000元,种植中药材后,我们耕地、翻土、除草、栽苗,每天还能领到100元工资。”杨兴林说道。
村里要想增收致富,靠两条,一是要有好干部,二是找到好“路子”。如今,凤岗村村民们都由衷感叹:“如今的凤岗干群齐心,一定能迎来致富的‘春天’。”(供稿 毕节日报全媒体中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