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民政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实施意见》明确,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收留抚养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县级民政部门已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民政部门长期监护未成年人数量较多的地方,省级民政部门可以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少部分基础条件相对较好、养育未成年人较多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
主要目标:预计到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全面实现优化提质,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完成创新转型。市级和县级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责任务有人落实、有场所落实。
据分析,儿童福利机构实现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后,将更好地为病残孤儿提供优质的保障,更好地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的重大风险,更好地为健康未成年人和轻度残疾未成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成长成才环境,更好地发挥县级儿童福利机构的阵地作用,更好地提高儿童福利领域机构资源使用效率。(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