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获悉,根据《省大数据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黔数〔2022〕5号),贵州拟从2023年开始对企业使用国际数据专用通道产生的通讯成本,按年度进行事后补助。
据悉,申报企业需提供网络使用合同作为项目资金测算和申报依据,实际使用成本经核实后,据实予以补助。单个企业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该项工作主要考虑是坚持服务企业,稳定经济基本盘,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为企业纾困解难,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推动企业上规入统。
项目单位可通过登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http://dsj.guizhou.gov.cn),点击“贵州省大数据项目管理平台”链接,登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基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张恒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