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在巩固和深化2017年度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自2018年4月1日起,继续全县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打击重点主要体现在对违法占用林地或违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外,今年的打击重点还增加了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案件、违反古树大树名木和古茶树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案件、运输感染了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产品的案件。2018年12月31日前,实现2018年发现的涉林案件线索核实率、涉林行政案件查结率、涉林刑事案件移送率和往年度涉林行政案件行政处罚执行率四项指标都达到100%的目标,其中:国家森林督查和国家环保督查发现的涉林案件务必在2018年7月30日前查处完毕。全面完成往年度存在问题的涉林案件的整改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线索摸排阶段(2018年5月1日~5月15日)、案件线索核实和打击阶段(2018年5月15日~9月31日)、督查督办阶段(2018年10月1日~31日)和考核和总结阶段(2018年11月1日~12月31日)。对2018年全县各地案件线索核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数据库的建立、案件和信息报送、案件查处进度和质量、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2018年度的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失职、失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开展责任追究。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加强执行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县乡分别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执法人员设立4个案件查办指导组,分片区指导、协助各乡镇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同时,下设4个案件督办组,分片区对部分查办进度缓慢、推诿扯皮、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不移交案件、徇私舞弊、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等问题严重乡镇进行重点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执法阻力大或久拖不决案件进行专项督办。
目前,专项行动已完成线索摸排,进入案件线索核实和打击阶段。(作者 吴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