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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年内有序退出
贵州日报  2019-05-20 13:43:58

  5月16日,记者从贵州省能源局获悉,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炭工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今年全省将实施30万吨/年以下煤矿有序退出,明年实现全省煤矿全部为30万吨/年及以上,大中型煤矿占比达到80%以上,以大中型煤矿为骨干、优质产能煤矿为主体的煤炭供给新格局。

  据介绍,贵州省将对30万吨/年以下煤矿实施分类处置工作,按兼并重组实施方案批复情况分为已批关闭、已批保留和未明确处置意见3类进行分类处置。凡已取得30万吨/年及以上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批复的煤矿,视为3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

  对“已批关闭煤矿”,即兼并重组实施方案批复为关闭的各类煤矿,相关证照到期不再办理延续,生产煤矿最迟生产到2019年12月31日,到期实施退出关闭。对于“已批保留煤矿”(指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已批复且明确为保留的煤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按是否取得30万吨/年及以上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是否为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等4种情况分类实施。对“未明确处置意见煤矿”,煤矿企业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明确处置意见并申报,此类煤矿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兼并重组实施方案批复。未取得批复的,自行淘汰退出;取得批复的,按照前述已批关闭煤矿或已批保留煤矿进行处置。此外,对2019年至2020年关闭退出煤矿,贵州省按规定继续实行差别化奖补。奖补资金应当优先用于职工安置。(作者 黄军)

编辑:周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