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丰富非遗体验 美丽乡村迎客来
2021-08-20 09:13:12来源:当代先锋网编辑:罗淼责编:周经韬

  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贵州苗族古瓢舞、赤水独竹漂、凯里酸汤鱼制作技艺等19个项目入列上榜,更多独特的贵州非遗技艺得到了更为广阔的“传习空间”。目前全省已有人类非遗代表作2项,国家级非遗代表项目104项,省级非遗代表项目628项,省级以上非遗传承人有628名。

  在贵州“黄金十年”的快速发展中,贵州非遗的保护传承发展按下了快进键,跑出了加速度,数字化技术、非遗扶贫就业等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得益于良好的保护基础,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贵州非遗走出了多维融合的发展新路,为实现乡村经济发展与文化繁荣提供了内生动力。“出圈”的苗绣、走在时尚前沿的蜡染、致富增收的竹编……独具特色的贵州非遗大放异彩,拓展市场,走进乡村,在不断转型融合中实现非遗传承与乡村振兴的“双赢”。

(中首)丰富非遗体验 美丽乡村迎客来

身着盛装的苗族群众在丹寨万达小镇参加“中国丹寨非遗周”服饰展示活动 黄晓海 摄 (贵州图片库发)

  在锦鸡广场欣赏极具黔东南特色的侗族大歌、苗族飞歌表演,到蜡染小院体验蜡染手工制作技艺,再去苗年广场的非遗工坊买几件苗绣、竹编产品……行走在黔东南州丹寨万达小镇,非遗元素比比皆是,极具“黔味”的非遗项目吸引着游客们的目光,散发着别样魅力。

  丹寨被誉为“非遗之乡”,现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项,省级22项、州级34项。突出非遗特色的丹寨万达小镇,引入丹寨7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十几项省级项目,打造了造纸小院、蜡染小院、鸟笼小院等。目前,小镇经营业态中,非遗商户占比超过70%,非遗渗透到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全要素中,与演艺、研学、文创等结合,使丹寨万达小镇业态更丰富、游客体验更有趣。

(中首)丰富非遗体验 美丽乡村迎客来

丹寨万达小镇苗族群众展示国家级非遗项目“苗族服饰” 黄晓海 摄 (贵州图片库发)

  据了解,开业4年来,丹寨万达小镇累计接待游客超过2300万人次,入驻小镇的59家特色手工艺品商铺的商品来自17个村级合作社,特色手工业商铺销售总额超过3.05亿元,带动了3742名贫困人口年增收约4000元,旅游综合收入超过120亿元,成为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典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蔡红评价说,“丹寨万达小镇的产业集群效应和集聚效应凸显。这从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对于推动乡村振兴有极大的助力作用。”

(中首)丰富非遗体验 美丽乡村迎客来

在丹寨万达小镇百米苗族蜡染“千鸟图”制作现场,画娘指导游客绘制蜡画 黄晓海 摄 (贵州图片库发)

  丹寨的“非遗之花”不止在万达小镇绽放。扬武镇排莫村常年云雾缭绕,风景优美,蜡染技艺名扬中外,成为当地引流招牌,每年有大量游客走进这里避暑度假,购买蜡染产品;南皋乡石桥村素有“中国国纸之乡”的美誉,这里保存了古法造纸的技艺,吸引了许多中外游客进村旅游……

(中首)丰富非遗体验 美丽乡村迎客来

游客在丹寨万达小镇非遗体验馆体验古法造纸制作技艺 黄晓海 摄 (贵州图片库发)

  近年来,丹寨县依托丰富的人文资源,大力发展以“传统农耕文化+非遗+体验”为旅游主题的乡村旅游路线,努力打造集观光、旅游、研学等于一体的现代化乡村农文旅综合体,让乡村旅游激发出无限经济发展潜能。非遗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引擎,为丹寨乡村旅游业的繁荣发展插上了翅膀。(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向秋樾)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