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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对小学初中生作息时间开展专项检查
2018-02-27 16:32:09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罗奇波

  国际在线贵州频道消息: 2018年2月26日,贵州省教育厅与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息时间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各校规范作息时间、落实学生到校时间要求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求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睡眠。

(已过审/要闻)贵州对小学初中生作息时间开展专项检查

会议现场       方学慧 摄

  据了解,2017年8月,贵州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对中小学作息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做出了规定。2018年1月,贵州省厅又下发《关于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作息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再次重申和提出工作要求。文件中有几项主要规范作息时间要求:一是走读学生(含寄宿制学校的走读生)到校时间,小学生不得早于8点,初中生不得早于7点50分。二是寄宿制学校住校生早上起床时间不得早于7点,晚上就寝时间不超过22点。三是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生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得超过7小时。家校积极配合,保证小学生每天10小时、初中生每天9小时的睡眠时间。四是非寄宿制学校不得组织学生上晚自习。

(已过审/要闻)贵州对小学初中生作息时间开展专项检查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级督学,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潘建春讲话       方学慧  摄

  据悉,为全面了解各地执行学生到校时间、科学制定作息时间的情况,确保有关要求规定落实到位,切实减轻学生负担,贵州省教育厅与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息时间专项检查,从2月27日开始,为期一周,覆盖全省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检查内容包括学生到校时间,学校作息时间安排,学校本学期课程、课时、校历安排、以及学生到校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等,重点检查落实“小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点,初中生不得早于7点50分”的情况。检查方式采取学校自查,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全面排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在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执行到校时间的,由主管部门立即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执行或变通执行到校时间等相关规定,变相要求学生提前到校的,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由于部分特殊职业的家庭的需求,以及因交通等原因学生提前到校的,贵州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应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措施,提前开门让其进校,并要做好安全工作。贵州省教育厅指出,学校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到了规定时间才开门。但是,学校和教师得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组织进行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也不得变相要求学生提前到校,以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文 /方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