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记者从贵州省发改委获悉,近日贵州省启动第二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符合条件的在贵州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份。
为加强诚信建设,近日贵州省启动第二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自查符合《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可向企业所属地的县(市、区、特区)信用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创建活动将按照企业自报、属地推荐、省级社会组织预审、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用评分、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媒体公示等程序进行。
2018年8月为企业申报材料阶段;9月为县、市(州)初评推荐阶段;10月至12月份为预审和信用评分阶段;2019年1月份为综合评审、公示阶段。
此次创建的诚信示范企业将列入守信“红名单”,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享受36个部门和单位提供的包括工商管理、企业融资服务等方面的61项优惠政策。
首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于2016年1月启动,全省近千家企业积极报名参与。经过层层筛选,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被确定为首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有力提升了贵州省企业形象和信用管理水平。
据介绍,已创建成功的首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在存续期内,可向贵州省诚信建设促进会直接申报,不需县、市信用办再审核推荐。根据省诚信建设促进会对其两年的动态监测情况和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首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可延续为第二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作者 李远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