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制发实施方案  全面部署2019年民政部门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

2019-03-05 13:29:0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孔令娟|责编:陈梦楠

  国际在线贵州频道消息(罗奇波):近日,贵州省民政厅制发《全省民政部门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行动目标、行动举措和行动保障,对民政部门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令的目标任务,以坚决打好“两不愁三保障”关键战役、筑牢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底线为主线,以民政兜底脱贫和党建扶贫为抓手,全力开展全省民政部门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

  《实施方案》明确,一要围绕坚决打好“两不愁”关键战役,充分发挥民政兜底脱贫作用。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对象衔接,切实做到应兜尽兜、应扶尽扶。2019年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按5%的增幅提高到4103元/年,贫困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080元/年;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全面完成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新申请对象认定及待遇审核审批工作,调整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健全完善领导协调、发现报告、评估认定、动态监测、救助帮扶、监护干预、应急处置、督导问责等“八项机制”,织密织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网;提高孤儿保障水平,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二要围绕坚决打好易地扶贫搬迁关键战役,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助推贫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治理体系,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安置区社区服务设施、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推进安置社区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居(村)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认真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社会救助工作衔接,认真落实黔党发〔2019〕8号文件关于“已经落户或办理居住证、‘易地扶贫搬迁市民证’的搬迁群众,只要符合政策条件的,都可按安置地标准纳入城镇低保”的规定,按政策按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移民纳入城市低保保障;继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政策;大力推进城乡社区移风易俗工作,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作用,约束高额彩礼、薄养厚葬等不良风俗,倡导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嫁娶,树立良好的乡风民俗。

  三要围绕坚决打好“三保障”关键战役,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重要补充作用;对经“四重医疗保障”报销救助后仍有较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患者和已落实教育资助帮扶后仍存在就学困难的贫困人口,统筹使用临时救助、慈善援助等帮助解决;资助各地提质改造一批特困供养机构,积极动员无房或住房安全尚未解决的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

  四要围绕发挥社会力量在脱贫攻坚中的助推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建立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推动社会组织资源供给和扶贫需求有效对接;继续实施“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贵州省社会工作服务“社工黔行”系列项目,支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脱贫攻坚、社会救助、老年服务、儿童关爱等领域发挥作用,助力服务保障民政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助力脱贫攻坚,加强慈善捐赠募集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将各类慈善资金、项目、资源聚焦深度贫困地区。

  五要围绕扎实推进“五个专项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制发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坚持将排查整改、建章立制、作风转变贯穿专项治理始终,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核查和“双清双入双退”工作。

  六要围绕务川等18个贫困县退出,全面做好拟退出贫困县民政兜底脱贫迎检工作;指导务川等18个贫困县围绕脱贫攻坚总体目标和考核评估各项指标,全面抓好各项民政兜底脱贫工作,确保涉及民政各项考核任务高质量通过考核评估。

  七要围绕党建扶贫助力脱贫攻坚,推进同步小康驻村帮扶和极贫乡镇定点包干脱贫攻坚工作;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夯实脱贫攻坚组织基础,精准制定帮扶计划,推进帮扶工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