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献策谋振兴 凝心聚力促发展 ——企业家建言贵安新区优化营商环境

2019-07-15 13:43:1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周文进|责编:陈梦楠

  国际在线贵州消息:7月13日上午,贵安新区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座谈会,通过政企负责人直接对接的方式,倾听企业心声,解决企业困难,更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座谈会现场,企业家们畅所欲言、建言献策,交流讨论企业经营的成果、切身诉求以及发展愿景等。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有针对性地回答企业家们提出的问题并一一作记录,并承诺会后将跟进解决问题,做好服务工作,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福爱电子(贵州)有限公司自从2015年落户新区以来,公司产值经历了从0到1亿元的突破,公司90%的员工实现本地化,这些离不开新区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政策支持。

  新区各级政府及部门服务意识非常强,企业遇到一些问题也能快速解决。作为产品辐射全国的公司,便利的交通和产业集聚是企业非常看重的,这也是选择落户新区的原因。福爱电子〈贵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赞说道:“希望新区可以加强物流产业发展,加强厂区周边生活服务配套,以良好的生活配套环境留住更多人才。”

  贵州贝格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入驻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双创园3年多,新区以服务企业为初心,以支持企业发展为本心的真诚,尤其在司法大数据项目落地、引进员工、办公场地等方面得到了新区帮助。今后,将与新区共进步、同发展。

  对企业来讲,良好的营商环境中,更看重的是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和服务理念。贵州贝格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入驻新区,未来通过企业自身发展和政府管理同频共振,共同规划长远布局。

  贵州贝格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安负责人何源说:“公司入驻新区这几年来,新区的营商环境在不断进步、不断优化,也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同时,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不忘初心,解放思想,进一步提高了招商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以及政府窗口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更好为企业提供服务。希望新区今后再接再厉,吸引更多实力强劲、优秀的企业落户新区,共同为新区奋力打造全省发展战略支撑和重要增长极作出贡献。”

  新区一路走来有很大的发展变化,近年来,为更好服务企业发展,新区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急企业所急、帮企业所需、解企业所忧。

  富士康〈贵州〉第四代绿色产业园区厂务长谭鹏飞说:“新区开这个会的目的就是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一个地方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抓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贵安新区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既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可以加快利企政策的落实速度,让已经落户在新区的企业尽快享受到新区提供的各类服务,让他们吃下一颗安心发展的定心丸。同时,希望新区在医疗卫生服务、生活服务、休闲娱乐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让新区与企业结成命运共同体,大家共同发力,形成员工、企业、政府“三赢模式”。

  贵州数据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高培德说:“以前办理公司相关手续要带很多资料,跑很多部门,现在办理手续又快又方便。近年来,随着新区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为企业带来了很大便利。”

  贵州数据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落户新区,与新区一起成长,发展十分迅速。通过新区帮助,与贵州白山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诸多同类企业建立了联系渠道,加强了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增加了企业之间的合作机会,为大家创造了更多发展可能。

  就如何优化营商环境这个问题,新区以花溪大学城各高校资源为依托,进一步为企业和高校牵线搭桥,为企业输送上岗即上手的专业性复合型人才,解决企业用人需求。(文 李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