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教育交流周举办时间确定 明年8月6日举办

2017-12-12 09:46:41|来源:贵阳晚报|编辑:罗奇波|责编:陈梦楠

  昨日,记者从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获悉,第十一届交流周将于2018年8月6日至8月12日在贵州举办。为使交流周更加符合中国与东盟教育发展需求,扩大参与度和受益面,交流周组委会将继续面向各省(市、区)、港澳台及东盟十国的高校、企事业单位、国际组织等征集自主承办项目。

  2018年是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是交流周举办的第十一年,计划围绕回顾成果和展望未来继续举办校长合作、青少年交流、职业教育合作、人才培养、人文交流五大板块品牌项目。第十一届交流周将分为开幕期(2018年8月6日至8月12日)和全年期(2018年1月-12月)。其中,开幕期将在贵州省举办主体活动,全年期将在各省(市、区)、港、澳、台和东盟国家举办冠名活动。

  目前,组委会已经开始面向各省(市、区)、港澳台及东盟十国的高校、企事业单位、国际组织等征集自主承办项目。通过交流周组委会专家组评审入选的项目将纳入第十一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平台,同时组委会将在项目策划、嘉宾邀请、对外宣传等方面做好统筹工作并给予必要支持。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1月15日,申请项目的内容需紧扣助推中国-东盟教育人文交流合作,单方面校内活动不在申报之列;申请项目的宗旨需推动中国和东盟教育人文交流合作,增进双方了解和友谊,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助推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东盟国家、港澳台及特邀伙伴国嘉宾总人数须占活动总人数的1/3以上。

  有意向的单位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 (记者 谢孟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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