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方:抓好细节推动乡村振兴

2020-05-02 16:24:5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云|责编:胡晓萌

  国际在线贵州报道:突出“一个核心”,聚焦“两个带动”,健全“三治合一”,是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关键。2019年1月以来,大方县积极推进8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工作,建立“道德超市”289个、道德讲堂820个、积德榜310个,成立文艺队伍500余支,评选出道德模范23人,“最美大方人”24人,大方籍乡贤2人;创建“五好文明家庭”31户、评选“最美家庭”56户、评选表彰“最美邻居”15户;创建“五好”新农村示范村1个,带动了社会风气的不断好转。

  自2018年以来,大方县坚持以“大党建”统领“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为抓手,强化“党组织引领”、注重“合作社带动和产业带富”,实现“德治、法治、自治”的“三治合一”,进一步激发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中探索并走出一条富有新时代内涵的乡村振兴“大方之路”。

【ok】贵州大方:抓好细节推动乡村振兴

大方县八堡乡海龙休村  摄影  颜亨祥  

  近年来,大方县推行“网格化”管理,形成“党总支连党支部、党支部连党小组、党小组连党员、党员连农户”组织机制,以优化党组织设置为抓手,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寨、产业链、合作社上建立党支部291个。大方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党工委1个、党支部18个,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率30.7%,创新推进6个乡镇“联村党委”试点工作,推进党组织引领的1473个群团组织建设,培育党员创业脱贫示范基地157个,培育党员创业脱贫示范户516个,选派了93名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干部到“五类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完成98名支书主任“一肩挑”。

  大方县采取“村级申请+乡级审核+县级批准”的方式,注册成立村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287个,其中144名村党支部书记、143名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主任依法担任理事长或法人。按照“三变”改革要求,大方县推进七权同确,完成286个村(社区)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份量化、登记赋码工作,完成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2万户92.43万人。大方县按照“社会各方扶持、村集体统一经营、收益合理分配”的原则,进行村户合股和收益合分,全县贫困户5.18万户19.62万人加入村党支部领办集体合作社,实现贫困户100%入社。截至目前,支持村集体合作社申报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扶贫资金项目95个,涉及资金4909万元。

  大方县围绕“菜、畜、果、药、菌”五大产业,深入推进大方县农业产业发展“3+2+N”工程,今年规划发展辣椒20万亩、猕猴桃6万亩、天麻3.5万亩、食用菌3.5万亩、花椒5万亩。结合全县20万亩辣椒产业发展,打造连片种植(50亩以上)示范基地243个,村集体合作社种植按每亩350元进行补助,共补助资金896万元。遴选208名专业技术人才和553名“土专家”,组建29个技术服务工作队,按“1对1”“1对N”方式精准匹配技术服务。搭建“方货出山”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和网点57个,实现50余种农特产品网上销售;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推进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订单采购村集体合作社农产品。

【ok】贵州大方:抓好细节推动乡村振兴

大方县兴隆乡菱角村  摄影 袁德智 

  大方县设立自治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867个,明确村级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14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20项,村级创建达标保留项目9项,盖章证明指导目录7项,实现村级权责对等。大方建立农村居民参与“三治”改革试验事项清单,探索“村(居)委+网格+村(居)民代表+群众”的管理服务模式,规范村级管理权。探索实行“条约式”“双规积分制”管理方式,在全市率先创新“乡村治理督导员”,“三个1元”等治理模式,不断提升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

  大方县实施法律服务“八个阵地”建设,创建县级法治公园(法治广场)6个、乡镇法治文化街道(法治广场)30个、村级法治学校348个、法治辅导站28个、法律图书角287个、法治宣传栏80版、“普法超市”1个、法律援助站(点)28个,实现农村法治阵地规范化建设全覆盖,选聘“法治校长”“法治村长”“法治组长”365名,开展法律援助政策和法治宣传教育7100余场次,落实“一村一名法律顾问”,以“送法下乡”“法律六进”等活动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20100余人次。2019年以来,大方县选聘3080名乡村治理督导员,延伸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神经末梢”。(文 项涛 杨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