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近日评选出首批101所家长学校示范校

2018-01-15 11:08:35|来源:贵阳日报|编辑:罗奇波|责编:陈梦楠

  近日,我市评出首批101所家长学校示范校。

  这101所学校包括贵阳市实验小学、贵阳市师范学校附属实验小学、修文县扎佐中学、贵阳市省府路小学、南明区华麟小学等。

  2016年,市教育局制定贵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学校图书馆(室)应有不少于100册家庭教育相关书籍,借阅量每年不低于100册次,且家长学校每学期授课不少于2次,总量不少于4课时,每学年应有1至2次学校开放日活动。2017年3月,我市出台家长学校示范校创建标准,要求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实现家长学校全覆盖的基础上,创建百所示范性家长学校,通过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有效促进学校教育发展。(记者 罗海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