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盗墓案 七名被告被判刑

2018-02-07 09:45:06|来源:贵阳晚报|编辑:罗奇波|责编:陈梦楠

  2月6日,记者从习水县人民法院获悉:7名参与策划和实施在该县程寨镇境内盗掘古墓的被告,近日均被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刑。去年3月6日晚,这伙人在盗掘一座南宋时期古墓葬时,有4名同伙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一群盗墓贼

  惦记古墓数年

  习水县程寨镇境内,有一座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南宋时期的墓葬。

  湖北人丰某早在2014年就听说了这座古墓,并与同乡柯某专程来现场查看。接着,他们又带着彭某等人,多次来到古墓试图盗掘,但未成功。

  丰某等人并未罢手。2016年11月,丰某与曾某、柯某再次商量盗掘古墓时,认为必须要有一个当地人参与才行。据称,此前几次做盗掘准备时,都因群众警惕性高,常有人来搭话,而他们是外地人,易引起怀疑。

  曾某想到了在福建的习水县人杨某某,于是前往邀请参与。

  雨夜掘古墓

  四人中毒死亡

  3月5日晚,盗墓贼们挖掘中在墓内遇到了石头,黄某称古墓随葬品在石头后面,但需要工具才能破开石头。第二天,黄某、杨某、罗某便一同开车前往重庆市,购买了无声发电机、电钻。黄某某、彭某等人则在习水县城买了鼓风机、棉被和电线、插板、抽风管子等。

  3月6日晚,这伙人对古墓的盗掘“发起总攻”。黄某、李某、彭某、杨某进入到盗洞继续掘进,丰某某、柯某、黄某某等人,则在墓前的一间破屋内避雨。

  7日凌晨1时许,避雨的黄某某发现盗洞许久没声响,便前往查看,结果闻到很重的异味,其意识到出事,他叫上丰某、柯某进入洞内,将杨某和彭某救出。随后,接到电话赶来的丰某、罗某也参与到救援中,将尚有呼吸的杨某送到程寨卫生院抢救。

  最终,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黄某、彭某、李某则死于当场。

  开庭受审

  被告各领徒刑

  经贵州省博物馆专家鉴定,被盗古墓系南宋中晚期的一座夫妻合葬墓,具有较高历史和艺术价值,且已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受国家保护。

  据此,2017年7月,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对杨某某、曾某、柯某、丰某、黄某某、丰某某、罗某提起诉讼。2017年11月,习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杨某某等人分别就被指控的罪名和事实进行了辩护。其中,杨某某否认参与策划和实施盗掘古墓,并称通过微信或现金方式支付给罗某、杨某某的钱属于生意往来,与盗墓无关。但最终,法院未采纳其辩护。

  此外,其余几名被告还以从犯、参与救援、主动投案等为由进行辩护。他们的部分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

  2月6日,习水县人民法院通报称:经审理查明并认定,杨某某等7人犯盗掘古墓葬罪成立。但鉴于他们在案发后分别有主动投案、参与救援或立功表现,加上对被盗古墓未造成严重损坏,依法可酌情减轻处罚。据此,一审分别判处7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分处罚金一万元至五千元不等。(黄黔华)

  来源: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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