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护航改革发展

2018-05-08 09:53:59|来源:贵州日报|编辑:罗奇波|责编:陈梦楠

  2017年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题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综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题组全面完成2017年省委改革要点明确的8项立法任务,顺利推进改革规划确定的3项改革任务,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主要做法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及时研究部署改革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中央及省委历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明确责任分工。年初,专题组按照省委“三规划一要点”明确的改革任务,结合省人大年度立法计划、监督工作计划,编制了“8+3”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步骤、成果,承办单位和参与单位,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月报告、季督查制度,保障工作进度。按照省委改革办要求,多次开展自查,不定期召开专题组工作推进会,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每季度召开秘书长协调会议,总结机关各项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改进措施。坚持每季度开展目标考核,以处室为单位对改革事项开展自查和督查,确保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改革任务推进情况

  完成年度改革要点确定的立法任务。制定改革重点领域法规9件。分别是:食品安全条例、统计管理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这些法规的实施,对于进一步推动依法治省,加快法治贵州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

  初步编制完成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建议稿。规划建议稿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战略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涉及的项目逐一出台后,必将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脱贫攻坚、同步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建立了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三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建立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方案,确定遵义市、威宁自治县、福泉市、玉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和兴仁县百德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省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

  开展《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2017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成立立法后评估领导小组,对《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进行评估,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的立法后评估。此次立法后评估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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