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贵阳新改建住宅区必须配公共文化设施

2018-05-31 10:02:59|来源:贵州日报|编辑:罗奇波|责编:陈梦楠

  6月1日起,贵阳新建、改建居住区都必须新建或改、扩建公共文化设施,否则开发企业将被纳为“不诚信企业”!

  记者从贵阳市人民政府网获悉,将于6月1日施行的《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文化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明确,新建改建居住区时,应按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配套建设或改建、扩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应符合设计、建设规范,并注重体现本区域文化特色。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图书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室、文体活动室、培训室、社区阅报栏、社区文化墙、体育设施。其中,新建改建居住区指新建改建的住宅区、住宅小区,包括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等。

  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文化体育设施,应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规划预留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不得在已规划公共文化设施用地上新建扩建与公共文化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公共文化设施不得擅自转为经营性资产,不得擅自出租、出售或改作他用。

  新建改建居住区开发项目竣工后,未按建设计划完成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划部门依法不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住建部门依法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该开发企业录入政府信用信息中不诚信企业名单,对该开发建设单位的后续开发项目,发展改革、规划等有关部门不予支持。

  此外,根据居住区规划户数及人数的不同,配建的公共文化设施的标准也有所区别。如对300至1000户,1000至3000人以下的新建居住区,这些设施要配套:

  1.图书室。建筑面积50—100平方米,可配备2000册以上各类图书,8种以上报刊杂志,4个以上书柜和6张以上桌椅。

  2.公共电子阅览室。建筑面积50—80平方米,可配4—10台台式电脑、1台路由器、交换机、移动播放器、DVD、投影仪、便携式音箱、2M以上宽带、4套以上桌椅,定期更新信息共享工程数字资源。

  3.多功能室。建筑面积50—200平方米,可用于举办小型会议、讲座,定期播映信息共享工程资料影片,开展电教培训。

  4.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可配备桌椅、音响等设备,用于开展书画、娱乐活动。

  5.社区阅报栏。面积10—25平方米,可定期更新《贵州日报》、《贵阳晚报》等官方报纸;有条件的居住区可用电子阅报屏代替。

  6.社区文化墙。面积20—50平方米,由唱、读、讲、传,历史文脉、文化遗产等内容喷绘、石刻、艺术墙或具有鲜明特色和文化元素的社区围墙构成。

  7.体育设施。建设全民健身路径或健身小广场、篮球场等。建设标准为288—1440平方米的室外健身场地,安装配置相关室外健身器材,或建设1个室内面积96—480平方米的室内健身场所,安装配置相关器材。(作者   应腾)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