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

2018-08-31 12:02:13|来源:贵阳日报|编辑:杨云|责编:陈梦楠

  2018年8月29日贵州省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法律尊严,充分保障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及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形成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依法执行生效裁判及其他法律文书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对推进法治贵阳建设、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应当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规避、阻碍、抗拒和干预人民法院执行。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及时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还可依法采取其他制裁措施,并建议有关单位对责任人予以处理。

  三、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要贯彻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工作体系,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加大对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统筹、协调和指挥力度,完善执行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消除执行积案存量,按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有效预防和控制执行增量,形成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扎实提升执行工作公信力。

  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应当持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公检法机关解决执行难定期会商机制,立案、审判和执行协调配合机制,执行繁简分流办案机制、财产刑执行衔接和跨区域协调协同执行配合机制、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机制和恢复执行机制等。严格执行财产申报、财产调查、委托执行和执行和解等制度,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规范执行款物管理,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应当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好、用好贵阳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云平台。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开展智慧法院建设,推进网上执行、移动执行。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现案件全程留痕,以公开促公正。打造执行信息公开体系,落实当事人的执行节点知情权,完善被执行人信用查控体系,增强执行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

  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要加强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执行工作力量,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教育和素质能力培训,确保执行人员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执行警务保障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执行办案责任制,切实提高执行效率。

  四、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执行工作需要,积极协助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核对被执行人身份、车辆等信息,实现各类协助事项的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根据人民法院协作需要,依法协助采取查扣车辆、限制出境和临时控制等措施,及时收押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决定拘留的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等。依法处置暴力抗拒执行事件;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

  五、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依法纠正违法执行行为,人民法院应当积极配合、依法处理。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检察机关发现或者接受举报执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的,依法移送监察机关查处。

  六、监察机关要强化对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等执行领域作风问题的监督调查处理,从严查处利用职务影响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行为;对行使公权力协助执行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协助义务,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

  七、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协助义务,并将协助执行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人民法院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实现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与联合信用惩戒体系的网络对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自动履行和协助履行法律义务的法治氛围。

  八、发改、民政、司法行政、卫计、国土资源、住建、国资、工商(市场监管)、税务、社会保障、银行、保险、证券、民航、铁路、通信、不动产登记、出入境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应当依法按规定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协作联动机制,不断拓宽协作范围,丰富协作内容,形成工作合力。

  九、负有联合惩戒职能的单位和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加大联合惩戒工作力度,在职责范围内实现与贵阳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云平台数据对接和信息交互,全面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自动推送、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惩戒、自动反馈、自动监督,真正使失信被执行人受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十、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组织代表视察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依法督促政府和有关国家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支持和帮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

  市、县两级人民法院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畅通举报、控告渠道,规范执行异议、复议和处理程序,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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