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物品进口税下调

2019-04-17 10:22:47|来源:贵阳日报|编辑:孔令娟|责编:李玥

  4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自4月9日起,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2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20%。记者从贵阳海关获悉,以2018年全省各口岸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征税以及在贵阳海关清关的快件测算,税率下调后,全省可减税约21.3万元。

  据了解,进境物品进口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也就是常说的行邮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其中包括关税以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此次进境物品进口税的调整,使日用消费品中的婴儿奶粉等食品、手机和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的行邮税率从15%下调为13%;纺织品、箱包、鞋靴、家电、摄影(像)设备等物品的行邮税从25%下调为20%,有利于扩大进口和消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升级需求。

  据贵阳海关初步估算,以2018年贵州省各口岸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征税以及在贵阳海关清关的快件为例,税率从15%降至13%、从25%降至20%以后,全年将减税约21.3万元。贵阳海关综合业务二处关税科科员范宝强算了一笔明细账:例如,消费者从境外购买1个1000元的电饭煲乘飞机带回国,原应缴税款1000×25%=250元,现应缴税款1000×20%=200元,节省了50元;消费者从快递公司寄递进境价值1000元的茶叶,原应缴税款1000×15%=150元,现应缴税款1000×13%=130元,节省了20元。(作者 罗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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