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贵州省新增减免所得税近4亿元

2019-04-26 15:21:13|来源:贵州日报|编辑:孔令娟|责编:陈梦楠

  今年年初,我国再次大幅放宽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条件,加大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贵州省税务局认真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优惠新政,一季度实际减免企业所得税7.45亿元,户均减免税额2.01万元,新增减免3.98亿元。

  2019年年初,国家将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标准进一步调整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提高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力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税负为5%;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税负为10%。  

  不断扩宽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大幅提升的减免税力度给更多的企业带来更大的实惠。“公司资产总额4445万元,以前享受不到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赫章县夜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姚文升告诉记者,今年普惠性税收政策执行以来,资产总额标准放宽到5000万元以后,公司成为税收优惠对象,一季度享受到7.92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减免,而新政实施前公司要缴纳9.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据了解,扩围后贵州省一季度新增享受优惠的企业为2423户、占比为6.55%,新增减免税额为3.98亿元,占比为53.48%。(作者 黄军 刘显圣)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