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印发《贵安新区“建城市、聚人气、广招商、招大商”若干支持措施(试行)》 优化发展环境 促进提质增效

2019-05-16 13:56:1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周文进|责编:陈梦楠

  国际在线贵州消息:5月15日,贵安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贵安新区“建城市、聚人气、广招商、招大商”若干支持措施(试行)》的通知。

  文件要求,对制造业、创新创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服务贸易、绿色金融、人才、用电等给予支持。

  制造业发展支持方面,新区将对新引进标准厂房的制造业企业,给予贡献、投产支持;对租用、购买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标准厂房和仓库的新引进制造业企业,给予产业用房支持;对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新认定的国家及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新认定的国家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检测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科技研发支持;对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制造业企业提供担保、保理、贷款贴息、融资租赁等融资支持。

  创新创业支持方面,新区将重点支持大数据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及数字创意产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服务贸易业;对租用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办公物业的新引进创新创业企业给予办公支持;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对属于高成长性创新创业且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给予基金融资支持。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支持方面,新区将对新引进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贡献支持;对新引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租赁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数据存储服务商提供的储存服务给予运营支持;对第三方保理机构向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提供保理服务,对该企业获得保理融资且用于贵安新区项目经营活动的,经认定,给予保理支持;对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新认定的国家及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新认定的国家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检测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科技研发支持;对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龙头骨干企业以产业联盟(平台)等形式牵头组织实施重大软件产品创新研发、应用技术研究和推广的,经认定,给予创新支持;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领域成套装备总价值在500万元(含)以上,单台设备价值在200万元(含)以上,属于在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生产的国内、省内首台(套),经认定,给予首台套研发应用支持。

  服务贸易发展支持方面,新区以年度为基准,对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综合监督服务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并在贵州省商务厅进行技术进出口备案,当年取得技术进出口实绩的服务贸易企业给予技术进出口支持;以年度为基准,对新引进服务贸易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给予承接离岸外包服务支持;以年度为基准,对新引进服务贸易企业,列入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中央部门发布的《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鼓励进口服务目录》范围内的服务进出口给予新兴服务进出口支持;对获得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企业,首次落户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的,经认定,给予落户支持。

  绿色金融发展支持方面,新区对新引进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的绿色金融企业,其支持资金的拨付方式及标准,按《贵安新区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执行。

  人才支持方面,新区对新引进企业,在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工作的新入职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后,经认定,给予租房支持;对新引进企业,年工资薪金所得2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和高技术人才(最多不超过公司缴纳社保总人数的10%),经认定,给予高层次人才支持。

  用电支持方面,新区对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大数据中心企业按0.35元/度(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进行电费结算,不进行功率因数考核,执行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对符合《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电价支持政策助推我省部分特色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电价支持范围的11个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采取针对性、阶段性电价支持。(文 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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