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缺水村“以水养水”的生动实践

2019-06-10 13:28:50|来源:贵州日报|编辑:周文进|责编:陈梦楠

  收到学校粉厂交来搭水费5000元;

  200元是“喂老板”挖坏水管的赔偿费;

  买挂锁一把14元;

  买红纸五张5元。

  ……

  在龙里县高坪村的安全饮水公示栏上,一张红纸写得密密麻麻,记录着2018年该村的自来水账目情况。从水费收入到买这张红纸支出,一目了然。

  公示栏还记录着,全年总收入37913.22元、总支出12457元,收支相抵还结余25456.22元。除1456.22元预留为活动资金外,其余24000元存入银行。

  一个村子自治管水,一年下来收支相抵结余超2.5万元,多年来结余归公有13万元。同时,生活用水水价却仅为6吨以下0.3元/立方米,6吨以上1元/立方米。

  难道是这个村子的水资源很丰富?

  曾经起草了《高坪村人畜饮水管理制度》的老人陈光明说:“我们高坪村,以前为了抢水,经常打架!”

  陈光明拿出皱巴巴的《高坪村人畜饮水管理制度》,这份17年前制定的制度开头便写着:高坪村一直以来,都是挑着水桶走街串巷去找水,有半夜三更去抢水的陋习。这道出了高坪村长期以来用水难的问题。

  从大环境看,龙里县属于滇桂黔石漠化片区。

  该片区是典型的高原山地构造地形,石漠化面积大,属于世界上喀斯特地貌发育最典型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脱贫攻坚的主要战场。

  从小环境看,高坪村又是龙里县内地势较高的村子,没有稳定水源。

  长期以来,想用水,要么朝下——打井挑水,要么向外——邻县拉水。

  这样一个曾经“水要靠抢”的村子,怎么就变成如今用水又便宜又方便的村子?

  改变从2001年开始。

  2001年,高坪村与贵定县谷汪村协商,一次性交8800元水源占用费,龙里县水务局又从人均100元渴望工程项目资金中集中筹措了20万元,结合村民投工投劳,历时三个月,铺设输水主管8500米,串户管网20余千米。

  终于,贵定县谷汪村滴水岩的泉水,穿越八公里山林,流入了龙里县高坪村人的家中。

  然而,“通水”是一朝之事,“管水”却是长久之题。

  通水后,高坪村由村民选举成立了“管水组织”,建立了管水制度。高坪村的管水委员会有会长、副会长各1人,成员3人,另外还有群众监督代表若干人。

  如今已满头白发的陈光明,便是17年前“管水组织”成立时的成员之一,并肩负了起草管水制度的重任。

  当时,不少村民认为“已经出了钱、出了力,以后就能免费用水,凭什么还要交水费”。

  陈光明回忆,经过讨论,“管水组织”认为必须收取水费,否则久而久之大家不知水资源宝贵便会形成浪费,何况管道维护也需要开销。

  经过协商,在最初的管理制度中便明确“每吨收取水费叁角,超出六顿以外的,按每吨壹元收取”。

  这一费用,17年来,未曾改变。

  后来,不少村里的企业和组织也陆续加入管网用水。17年来,通过收取新入户费和水费,在保证每年对供水系统进行有效维护和管理的同时,甚至还结余了13万多元。

  这存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132594元也有讲究——银行存折的开户者是一人,保管存折的是一人,掌握密码的是一人。

  三个人一起,才能从银行取出钱来。

  高坪村的管水制度,仍然在不断发展。据2011年的一次“管水会议”记载:“2011年2月15日在黄老师家所有在会人员提出补充意见。凡属违规用水,例如吃滴滴水,表外用水,甚至拒交水费者,处以罚款伍拾至壹佰元……”

  长期以来,高坪村已经形成“定额保底、阶梯水价、分类收费、定期公示、结余归公”的自治管水模式,实现了“以水养水”。

  “三个和尚没水喝”的寓言故事没有在高坪村发生。

  高坪村人团结一心,构建民主的管理结构,制定明晰的管理制度,推行透明的管理方式,连“吃滴滴水”都考虑到了,通水时写入《高坪村人畜饮水管理制度》的“使我村的饮水保持长期、持久地饮用下去”也就不难实现了。(作者 李薛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