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

2019-08-02 12:01:1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周文进|责编:陈梦楠

  国际在线贵州消息:近日,贵州省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金融办)、共青团贵州贵安新区工作委员会联合印发《贵安新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新区就业见习单位(基地)申报条件及就业见习对象的安排和管理作了细致规定。

  据介绍,新区计划在2019年扩大青年见习就业工作岗位到1000个,为见习企业和青年提供政策、资金、服务等支持。

  《细则》规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基地)须给就业见习对象生活补助,不得低于考核年度贵安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要为就业见习对象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细则》明确,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细则》,各单位企业要多渠道开发见习岗位。各园区、乡镇要统筹做好见习单位认定、岗位征集、信息发布、岗位报名、见习生审核、见习生体检及派遣等工作,推荐优秀民营企业或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见习计划,发掘一批经验稳定、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文 夏佛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