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应急管理厅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救灾补助资金3.7亿元

2019-12-25 17:16:4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周文进|责编:陈梦楠

  国际在线贵州消息:近日,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下拨2019年至2020年度中央和省级冬春救灾补助资金37080万元,用于支持帮助各地灾区统筹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灾救助工作,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分配资金,规范有序推进,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春节前将第一批冬春救助款物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让灾区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019年,贵州先后不同程度发生低温冷冻、风雹、洪涝、山体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局地交叉重复受灾,尤其是水城“7·23”特大山体滑坡、主汛期局地发生的严重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部分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需要政府提供生活救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基本民生保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会同民政部、财政部近期组织召开的全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应急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加强工作衔接和协同配合,共同就做好全省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灾救助工作作出安排,要求各地各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点任务组织好、衔接好、落实好。

  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及时安排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冬春救灾补助资金,要求各地落实好本级财政应安排的地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将省级补助资金与中央补助资金和本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统筹使用,解决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并统筹考虑冬春期间可能发生灾害的救助需求,做好救灾物资保障准备。救助工作中,要保障重点,对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对象等重灾户给予生活补助,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供稿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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