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贵州贵阳:“科技枇杷”变身致富“金果”
2020-07-17 15:07:57来源:贵阳日报编辑:周文进责编:李佳艺

  原标题:“科技枇杷”变身致富“金果”——贵阳市农业试验中心助力开阳县枇杷产业高质量发展

  “高温、高湿天气,枇杷树容易生娥虫,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药物防治。”“对于新栽的幼树,施肥时要以有机肥为主,促进土壤有机化改造。”“树形要单层宽冠,让各个枝头受光均匀。”……7月10日,贵阳市农业试验中心副主任、市管专家杨勇胜带队,在开阳县南江乡为近150户枇杷种植户举办夏季果园果树管理技术培训班。

  “我们合作社今年带动几十户村民新种植了2000多亩枇杷,村民在种植技术和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因此,这个培训很及时。”专门从禾丰乡赶来参加培训的开阳富康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杨建国说,从2016年成立合作社以来,有技术培训他都会参加,然后回去再把技术传授给村民。

  枇杷是贵阳市夏季盛产的水果之一。全市枇杷种植面积将近10万亩,主要集中在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乌当区,其中以开阳县为主。今年夏季,开阳县采收枇杷2.49万吨,产值1.92亿元。

  在开阳县,枇杷是最早规模化种植、也是挂果面积最大的果树品种。目前,开阳县枇杷种植面积约8.3万亩,是全市甚至全省最集中的枇杷产业商品基地。通过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开阳县带动13个乡镇26个村的6万余户农户实现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

  富硒枇杷不仅是贵阳市水果产业的一张名片,而且是助力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的致富“金果”,而这背后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

  1996年,开阳县成为贵阳开展扶贫工作的重点地区。原贵阳市农科所(现为贵阳市农业试验中心)科技人员杨勇胜等作为第一批扶贫队员,来到龙岗镇顺河村和开阳县选派的驻村队员一起组成驻村扶贫工作组。

  工作组通过调查研究,决定把发展果树种植作为扶贫工作的突破口,引入枇杷优良品种,建立250亩枇杷示范基地,开展早结丰产栽培集成技术研究。2000年,又扩种了800亩,在龙岗建成开阳县第一个千亩枇杷种植基地。

  “2002年,经市级验收,首期250亩投产枇杷产量达109吨。每亩土地从原产值600元增加到2600元。”杨勇胜说。

  在工作组建议下,开阳县开始发展万亩枇杷种植。但问题随之而来。由于果农缺少前期投入,加之新品种更替缓慢、技术支撑力度不够等原因,导致产量不稳、果实品质不佳、鲜果损耗大、商品率不高……

  为破解发展瓶颈,2014年,贵阳市农业试验中心和开阳县农业局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和各乡(镇)、村一起,共同开展枇杷新品种选育、新品种栽培、施肥和剪枝、防寒防冻等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连续几年在南江、禾丰、南龙枇杷主产区开展“枇杷单层开张矮化树冠整形修剪技术”“山地枇杷果园防寒防冻栽培技术”试验示范。

  2018年,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在南江枇杷产业园进行田间测产,其中采用“单层开张矮化树冠整形修剪技术+拱杆骨架聚乙烯薄膜覆盖树冠防寒防冻技术”“单层开张矮化树冠整形修剪技术+食品袋套袋防寒防冻技术”效果理想,平均单株产量32.42千克,折合亩产1089.3千克,比常规栽培单株产量增加12.46千克,亩增产418.6千克。这两项新技术不仅保障了枇杷稳产优质,而且降低了劳动成本,帮助当地果农实现增收,达到了提质增效目标。

  如今,这两项新技术不仅在开阳县普遍采用,而且在全省枇杷主产区获得广泛推广。

  根据枇杷果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科研单位等多年生产实践经验以及省内枇杷主产区试验示范项目结果和相关资料,贵阳市农业试验中心果树科研团队还编写了《枇杷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手册》,并入选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联合全国出版机构“助力小康社会与脱贫攻坚”主题出版物荐读书目。

  作为贵阳市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农业项目相关区域性试验、示范工作的科研事业单位,贵阳市农业试验中心积极发挥优势,先后完成果树、粮食、蔬菜等领域的科研项目100多项,助推全市枇杷、杨梅、桃等水果产业及现代都市农业发展。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研究转化和推广,为农户送去更多培训服务,为全市乃至全省枇杷等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杨勇胜说。(记者 樊成琼)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