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贵州六盘水:“六个紧盯”兜底保障 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2020-12-15 19:09:0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周文进责编:路晶森

  国际在线贵州消息:2020年以来,贵州省六盘水市紧紧围绕国家“大扶贫”战略,深入落实“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工作任务,全面做好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全力助推如期实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紧盯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开展排查

  六盘水市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或外出务工无着返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入户排查和核验评估,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经排查,六盘水市新增纳入兜底保障1432人;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符合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单人户”施保、临时救助等政策的及时落实,确保其稳定实现“两不愁”。今年以来,六盘水市开展临时救助2139人次,共发放309.8万元;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向其本人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度过生活难关。

  紧盯受灾情影响困难群众开展排查

  六盘水市对因灾死亡人员、确认失踪人员、因灾房屋倒塌或农作物绝收的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严重的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不稳定贫困人口、贫困边缘对象和其他贫困人口等,再次开展入户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按政策按程序纳入相应救助保障范围,坚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六盘水市今年因灾纳入兜底保障剩余贫困人口133人、脱贫不稳定人口188人、贫困边缘对象441人、其他贫困人口1079人;因灾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355次,共发放173.1万元。

  紧盯重点贫困对象开展排查

  六盘水市对未纳入兜底保障的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不稳定贫困人口、贫困边缘对象等,多次开展拉网式入户排查,及时将新增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今年以来,六盘水市新纳入兜底保障的剩余贫困人口、贫困边缘对象等贫困对象共计6000余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同时,动态建立不符合条件未纳入保障的对象台账,并注明未纳入保障的政策依据。

  紧盯今年以来退出低保保障对象开展排查

  六盘水市紧盯对象退出时家庭收入核查结果的真实性、“收入抵扣”“低保渐退”“单人户”施保等政策落实以及家庭遭遇意外变故情况等,持续对今年以来退出保障的低保对象开展动态核实,及时将因意外变故新增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确保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六盘水市对今年以来退出城乡低保对象再次开展核实,核实后拟纳入低保的312户61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9户334人。

  紧盯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开展排查

  六盘水市持续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新办理残疾人证对象开展排查核实,确保符合条件对象的护理补贴、生活补贴以及低收入家庭重残人员“单人户”施保政策等全面落实到位。六盘水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办证人员2358名开展排查,经排查,纳入兜底保障对象总数1653人,入户核实前已纳入兜底保障对象1582名,入户核实后拟纳入兜底保障对象71名。

  紧盯特殊贫困群体兜底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开展排查

  六盘水市持续紧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贫困群体开展入户排查和核验评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按月及时兑现保障金,确保其实际生活状态达到脱贫攻坚要求。2020年以来,六盘水市共向5504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生活费、护理费6699.18万元;向800余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859.38万元;向112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保障金463.796万元。(供稿 贵州省民政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