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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检察机关探索形成“1331”基层检察院建设模式
2021-03-24 09:57:36来源:贵州日报编辑:罗淼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注重强基导向 夯实基层基础———贵州省检察机关探索形成“1331”基层检察院建设模式

  基层检察工作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2020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最高检“基层建设年”的安排部署,按照“强基固本、能力提升、品牌塑造”12字方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业务建设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作风建设为保障,以品牌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探索形成“1331”基层检察院建设模式。全省基层检察院呈现了新面貌,焕发了新活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个基层检察院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评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案例,6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3个基层检察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37个集体、115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

  关键是“顶层设计”

  三思而后行,谋定而后动。

  2020年,最高检作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基层建设年”决策部署后,贵州省检察机关先行先试,从建设规划、制度保障、考核评估等方面入手,探索“1331”基层检察院建设模式,即以“1”个三年行动计划为“龙头”,逐年分别制定“3”个行动方案,着力构建“三年统筹推进、逐年分步实施”的“1+3”基本框架,建立完善院领导联系指导基层、基层院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基层院结对共建等“3”项基本制度,构建形成“1”个基层院建设评价办法,持续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

  2020年4月,贵州省检察院出台《贵州省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2020-2022年行动计划》《贵州省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2020年行动方案》《贵州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2020-2022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基层院3年建设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贵州省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2020年行动方案》从“政治建检、业务强基、育才铸魂、正风肃纪、争先创优”等五个方面明确了22条具体举措,为高位推进基层院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今年3月,省检察院党组讨论通过2021年行动方案,从六个方面明确了20条措施,进一步抓实基层院建设“能力提升年”各项工作。

  在机制建立上,贵州立足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领导带头示范制度、精准帮扶机制、督导制度等,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全省三级检察院基本实现领导带头抓,班子成员按片联系;逐步建立完善上级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等制度,鼓励先进基层检察院持续发展,引导中游基层检察院稳步发展,扶持后进基层检察院加快发展。

  “要因地制宜绘就好路线图,推动顶层设计下的自主创新,推进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建设。”贵州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余敏表示,要着眼全局谋划,为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好发展路径。

  核心是能力提升

  “强化基层建设让我们找准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标靶准心’,凝聚了团队,坚定了信念,以此确保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0年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殊荣的沿河自治县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德慧将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常抓不懈。

  贵州省检察机关通过在抓实政治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上下功夫,研究出了一系列基层建设破解之道。

  坚持强化理论武装,基层检察事业发展的思想根基更加牢固。通过集中培训、辅导报告、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依托“周末讲堂”“道德讲堂”“学习强国”等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基层检察干警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党建与业务并非零和博弈,二者如何融合发展,从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是一个永恒的课题。”贵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汤敏表示,检察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为此,贵州省检察机关坚持“省级院主导、市(州)院主抓、基层院主体”原则,在加强宏观统筹领导和分类指导督导上下功夫,配套制定出台《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同志联系指导基层检察工作制度》和《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基层院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两项配套制度,努力形成“三级联动”基层院建设工作格局,对后进基层院实行结对帮扶,全程跟踪、定点指导、一对一帮带。近年来,贵州省所有基层检察院已实行党建“一盘棋”,每年年初,都会将党建与各项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

  “群众事无小事。重视以公开听证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充分听取听证员及各方主体的意见建议,主动深度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升化解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还能让检察办案更加规范,案件处理结果更易被当事人及公众接受,彰显行政检察亲和力和公信力。”余敏说。

  威宁自治县检察院审议的一起土地纠纷案,因为时间跨越久,加之当事人情绪大,化解难度极大,当地行政部门、乡镇等五次协调均未有结果。2020年7月,威宁自治县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落实促进司法公正,经过努力使得案件双方陈某国与陈某才握手言和,让这场20余年的纠纷得以消解。

  同时,贵州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抓实队伍建设,强化监督制约,锻造“四个铁一般”基层队伍,分别从正风肃纪、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选用方面着重发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科学选贤任能,让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让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有盼头,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在加强指导、评价办法和结果运用方面,贵州检察机关坚持“明确导向、突出引领,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客观透明、突出量化,紧扣日常、减负增压”的原则,制定出台《贵州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坚持正面激励和负面追责导向,把评价结果作为基层院领导班子考核考察、表彰奖励、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为有效发挥引领指导、激励创新、实时评价、长远推动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提供了重要保证。

  目标是品牌打造

  进入新发展阶段,贵州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走“精品之路、特色之路、品牌之路”,立足本地实际,深挖内生潜力,紧紧围绕自身实际铸造新品牌、围绕服务大局打造新亮点、围绕检察改革创造新经验、围绕检察文化展现新特色、围绕大数据应用助推新智能,起到了凝神聚力、辐射带动、创新引领和服务保障功能,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据了解,2020年以来,各基层检察院注重自身品牌打造,进一步明确了品牌塑造方向,共确定了品牌目标150个。

  遵义市各基层检察院结合区域产业等特点,确立了围绕“乡愁播州”振兴乡村发展,服务“花椒产业”“绿色茶叶”“生态旅游”发展等产业的基层检察建设主题。

  思南县院通过“政法协同”平台,打通了法院、公安之间的网络隔阂,实现网上文书移送、网上换押等适用功能。

  望谟县院着力打造“原创+检察”“民族+检察”特色品牌文化,原创制作的《布依法治小课堂》《检花有话说》等普法短视频和《防拐歌谣》《重新起航》等布依歌曲广受好评。

  江口县检察院由女检察官组成的“茜姐”办案团队,联系县监委、教育局、公安局等8个部门建立了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联席制度。

  贵阳市花溪区院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着力打造服务社区“热心”、检察关怀“暖心”、公益诉讼“尽心”、民营企业“安心”、未成年人“贴心”的“五心”建设品牌。

  在基层品牌的建设过程中,贵州各地涌现大批争先创优的典型。2020年10月,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盘州市、关岭自治县、金沙县、威宁自治县、沿河自治县、榕江县6个基层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殊荣,黔东南州检察院获全国基层院建设组织奖。

  2020年,贵阳市南明区、盘州市、正安县检察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红花岗区检察院获评2018-2019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榕江县检察院党支部、剑河县检察院党支部获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向颖羿 通讯员 陆祥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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